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湾东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服公司”)2026年度保障房宣传广告相关物料批量采购。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根据2026年度保障房集中选房、集中续签、现场看房接待、社区文化活动及政策宣传等实际工作需求,开展广告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安装等相关工作。
(二)广告物料具体包括宣传折页、房源信息表、横幅、海报、展板、服务指引册、电梯亚克力框架等(详见附件1)。
(三)负责保障房集中选房、文化活动等各类宣传场景的宣传物料现场布置、投放执行及撤场回收等,并保障物料使用期间的维护及按需补充。
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二)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三年内(本项目报价截止日止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无行政处罚和失信记录。
特别说明:以上4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四、采购方式
遴选采购方式,按照符合采购需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服务单位。
五、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14.4万元(含税最高限价),响应单位在本项目控制价上限限额下自行报价,公开询价响应单位已经报价的,本轮报价中不得高于公开询价报价。
六、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货物数量为暂估数。响应单位需根据《2026年保障房广告宣传物料报价清单》逐项进行报价,但总价不得超过上限金额控制价,即14.4万元。后续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分批采购,合同结算总价不超过上限控制价(合同中将明确具体金额)。
(二)响应单位报价最终单价均包含供应货物到使用单位的运输费、服务费、人工费、设计费、安装费、税金、撤场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三)响应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报价清单模板中的货物型号、规格尺寸。如擅自更改的,其报价认定为无效报价。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同意,可按照成交单价,对所供应货物型号、规格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报价清单模板中所列货物档次。
七、定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
八、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期满止。
九、费用支付
合同期限内,每批次货物签收(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该批次采购数量和金额进行对账结算,最终费用按合同约定的单价以实际批次送货物料、数量结算,但合同总费用不得超过14.4万元。
十、服务提供方式
合同期限内,每批次物料制作采购清单经城服公司审批确定后,由供应商按采购物料清单及约定的时间提供送货服务,城服公司和供应商双方指定负责人核实实际送货物料及数量,并在送货清单签字确认。
十一、履约评价
合同期限内,每批次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我司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工作,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价结果90-100分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在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履约评价有一次不合格的,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批次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且我司后续将不再委托服务商负责此类工作;其余评价结果我司不扣减当批次服务费。
十二、续约条件
合同期限内,供应商如在2026年度每批次广告宣传物料的履约评价等级均是优秀的,合同期届满后,在供应商确认同意的前提下,城服公司有权按原有的单价标准及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但无论何种情况下,城服公司都有权单方决定不予续签。
十三、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2026年3月18日—3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响应承包商应于公告截止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统一胶装成册)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递交至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三楼(深圳市湾东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755-89939212),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至报价人。
(二)报价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3-5)。
(三)公告期满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应发布二次公告(原则上不少于一次公告发布时间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可选择继续评审或组织谈判,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可直接选定成交单位。
十四、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产服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十五、提醒事项
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详见附件6)。
附件:1.2026年保障房广告宣传物料报价清单
2.综合评分表
3.响应文件要求一览表
4.承诺函
5.信用记录查询操作指南
6.2026年度保障房广告宣传物料批量采购合同
深圳市湾东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