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湾东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公开采购物业出租代理中介服务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28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进一步拓宽物业招商渠道,规范物业租赁管理,我司拟通过公开方式采购物业出租代理中介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法人机构参与。

  一、采购单位

  深圳市湾东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深圳市湾东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物业出租代理中介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为我司名下合法持有/管理物业提供出租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推介、带看洽谈、意向跟进、协助签约等与物业出租相关的中介服务。

  四、参选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标准:按首年一个月租金的50%(即半个月租金)计算。

  2.支付条件:承租方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并足额支付押金后,我司按约定支付对应中介服务费。

  3.中介机构需提供合法有效发票,费用为含税价。

  六、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中介服务协议之日起1年。

  七、报名及资料提交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2.报名需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遴选方式

  我司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及综合评审,择优(数量不限)确定合作中介机构,并签订正式服务协议。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湾东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3楼

  联系电话:0755-8998 9875

  十、其他说明

  1.参选机构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弄虚作假将取消参选及合作资格。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湾东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深圳市湾东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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