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兴战略新兴产业园招商推介会策划布展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采购项目名称

  海科兴战略新兴产业园招商推介会策划布展服务。

  二、主要服务内容

  (一)活动目标

  通过组织活动,集中展示海科兴战略新兴产业园园区优势、资源与合作机会,在稳商的同时吸引目标企业入驻,最终实现园区产业集聚、经济收益增长与品牌影响力提升。

  (二)具体要求

  活动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策划布展、媒体宣传、场地背景LED屏幕搭建、灯光音响搭建、背景画面设计、动态PPT制作、摄像摄影、活动道具制作/租赁、协助主/承办方会议流程安排。

  三、合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圆满结束。

  四、遴选上限价:85,473.4元(最高限价)

  五、报价要求: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成交服务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合同价款包含税金及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承接策划布展活动的相关资质。

  2.无不良信用记录。

  3.承接过规模50人以上活动策划布展工作。

  4.项目至少配备2名设计师和2名策划人员,且具备相关的设计策划经验。

  七、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由采购人自行组建评审小组在有效响应单位中比选,推荐得票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

  八、服务酬劳的支付

  1.第一笔支付:合同签订完成后,提交的策划方案(包含主视觉、展板及活动其他画面设计工作;活动现场布置方案;活动流程方案等)经甲方确认定稿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70%;

  2.第二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履约考核评价费,根据甲方对乙方的履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支付。履约考核评价得90分(含)以上,全额发放活动款项;得85分(含)-89分,扣除总合同款项的5%作为补偿;得84分(含)以下,扣除总合同款项的10%作为补偿。服务单位参与遴选、签订合同视为接受甲方的单方履约评价结果,同意由甲方根据单方履约评价结果支付履约考核评价费。

  合同履行期间,若因政府(政府部门)政策、决定、通知等原因或不可抗力或我方要求解除合同时,成交服务单位未进行工作的,合同自然终止;成交服务单位已经开始进行工作的,按实际完成并已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的工作成果进行结算,未达到支付节点的工作成果不予结算。除此以外,我方不再承担任何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等经济责任。

  成交服务单位提供付款申请并按税务机关要求开具发票,经产发公司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九、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6年1月12日—1月16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1月16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联浪路16号海科兴留学生产业园B栋204(联系人:郑先生,18665350326),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本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则发布二次公告,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则拆封响应文件继续评审,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则直接选定承包单位。

  (四)对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均作无效响应处理,不得进入比选程序。

  十、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产服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1.响应文件一览表

  2.综合评审表         

  3.承诺函

  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城投产业发展运营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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