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工业软件园园区接驳巴士服务。
二、主要服务需求
(一)项目背景
深圳工业软件园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澜大道与坂李大道交界处,计容建筑面积约18.8万㎡,已于2025年10月正式开园。现为方便园区企业职工出行,打通园区与地铁10号线雪象站接驳的“最后一公里”,我司拟采购园区接驳地铁专线巴士服务。
(二)服务需求
三、合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且采购方书面通知开通巴士之日起12个月。(如在运营期限内,园区开设有连接地铁10号线雪象站的常规公交路线的,则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四、遴选上限价:采购控制单价为720 元/台/天(含税),采购控制总价为357,120元(含税)。
五、报价要求: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成交服务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单价。合同价款包含税金及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六、支付方式
(一)合作模式
采用“差额补贴”模式。
(二)费用构成与支付
按【报价】元/台/天的费用基数,与接驳巴士服务单位单日内实际向乘客收取并计入账目的全部票款总额的差额支付费用,即采购方的应付费用计算公式为:应付费用=每日费用基数-当日该单车实际票款收入。若计算结果为正数,则该金额为采购方应支付给接驳巴士服务单位的费用;若计算结果为零或负数,则采购方当期无需向接驳巴士服务单位支付费用。
(三)结算周期
按月度进行结算。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接驳巴士服务单位应向采购方提供该周期内每台单车每日的运营明细、实际票款收入凭证及费用结算单,经采购方审核确认后,采购方在收到接驳巴士服务单位开具的等额合规发票后支付费用。
(四)确认机制
接驳巴士服务单位有义务完整、真实地记录并保存每日每台车的运营数据及票款收入凭证,并应采购方要求随时备查。采购方有权对接驳巴士服务单位提供的结算数据及相关凭证进行合理审核。
七、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响应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二)响应单位应持有《深圳市公共汽车特许经营授权书》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响应单位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金额超过20万元的定制客运服务合同。
八、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由采购人自行组建评审小组在有效响应单位中比选,推荐得票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
九、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6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2026年1月6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西路546号城投商务中心14楼(联系人:江小姐,13926534351),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本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则发布二次公告,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则拆封响应文件继续评审,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则直接选定成交单位。
十、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产服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1.响应文件一览表
2.综合评审表
3.承诺函
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城投产业发展运营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