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龙岗区2025年房屋租赁企业服务咨询项目
二、委托内容
(一)协助甲方摸清辖区内市场主体房源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的企业现状和房源现状,按照“一企一档”形式,形成电子档案;从市场主体房源内选取优秀项目,动员企业将项目房源加入龙岗区“有得住”项目。
(二)摸排辖区内央国企、村集体闲置物业情况,筛选符合“非居改保”政策的物业,并对物业是否适合开展“非居改保”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三)走访不少于100家龙岗区规模以上房屋租赁企业,推广宣传“有得住”工作,并采集企业基本情况和诉求建议,形成企业信息台账。
(四)开展房屋租赁主体讲座、项目参观交流活动,赋能龙岗区房屋租赁企业,项目周期内不少于4场。
(五)协助甲方开展其他涉及房屋租赁相关工作。
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二)供应商应具有房屋租赁领域相关服务业绩。
(三)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和严重失信记录。(重大违纪记录如吊销许可证、刑事责任、200万元以上的较大数额处罚等)。
四、采购方式
遴选采购方式,按照符合采购需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服务单位。
五、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10.245万元(含税最高限价),响应单位在本项目发包控制价上限限额下自行报价,公开询价响应单位已经报价的,本轮报价中不得高于公开询价报价。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成交服务单位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
六、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七、合同期限
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八、费用支付
本项目合同采用总价包干,合同金额以成交金额为最终合同价,结算采用分批付款结算方式。
首批支付于本合同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30%);
末批支付于服务期到期后,乙方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量,由甲方进行验收并进行履约考核,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考核评价费。验收合格并履约考核评价为合格及以上的(60≤总分≤100分),支付合同总额剩余70%服务费,履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总分<60分),支付合同总额剩余60%服务费。甲方在验收合格服务成果并完成履约考核15日内,乙方按照评价结果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
九、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5年11月28日—12月4日止,响应承包商应于12月4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西门)深圳市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755-89939212),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报价人。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委托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遴选文件。
(三)本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则发布二次公告(原则不少于一次公告发布时间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则拆封响应文件继续评审,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则直接选定承包单位。
十、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产服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三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3.遴选评审后,如承包单位放弃中选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从资格审查合格的其他投标单位中采用原评审方法,由原评审小组确定承包单位。
附件:1.响应文件要求一览表
2.承诺函
3.综合评分表
4.信用记录查询操作指南
深圳市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