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创投大厦、海科兴留学生产业园项目中央空调水处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一)创投大厦项目
创投大厦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腾飞路9号,共有螺杆式中央空调冷水机组2台及冷却塔2台。
(二)海科兴留学生产业园项目
海科兴留学生产业园项目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锦龙大道宝山路16号,共有离心式中央空调冷水机组5台、风冷热泵机组6台及冷却塔16台。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应对上述项目中央空调冷冻水及冷却水系统进行杀菌灭藻处理及除浮锈、除油污化学清洗,使水质达标。
(二)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由乙方包人工、工具、设备、药品、化验及化验结果、安全服务等全包的方式。
(三)服务频次
序号 | 检查/维护工作内容 | 检查/维护周期 | 标准/要求 |
1 | 水系统加药处理,排放不合格水源 | 每周检查一次,根据测试结果加药 | 水质符合行业标准 |
2 | 对冷却塔接水盘进行除青苔和除污清洗 | 每月一次 | 目测无明显青苔和污物 |
3 | 对填料进行除青苔和除污清洗 | 每季一次 | 目测无明显青苔和污物 |
4 | 冷冻及冷却水泵过滤网清洗 | 冷却水每半年一次;冷冻水每年一次 | 过滤完不变形(如是系统或材料原因不存在此范围内),无明显污物 |
5 | 冷水机组通炮保养(小温差超过2.0-2.5℃时,做通炮一次) | 每年一次 | 盖板一侧及换热铜管无明显污垢 |
6 | 冷却及冷冻水系统换水及加药保养 | 每年一次 | 管道无明显腐蚀,结垢 |
7 | 冷冻水及冷却水质监测 | 冷却水每月一次 冷冻水每季一次 | 水质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
8 | 提交月度保养报告及水质检测分析报告(自检) | 冷冻每季一次,冷却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9 | 第一次水处理,系统管道除红 | 第一年 | 全面清洗除红 |
(四)服务标准
序号 | 具体要求 |
1 | 提供24小时服务热线。如遇紧急情况,维护人员接到通知后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保障1个工作日内修复。 |
2 | 合同确定后需提交本年度工作计划和人员配置报甲方审核。 |
3 | 专业工程师或技师要求具有3年以上水处理工作经验,熟悉所负责区域系统设备的性能,能独立完成系统故障的处理。 |
4 | 按甲方提供的设备清单编制出设备检查、保养记录表,按甲方要求和标准进行认真、细致的水处理工作,做好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按月向甲方对接人办理资料移交。 |
5 | 乙方修理与更换作业过程中非正常磨损的配件(如主机通炮时,冷凝器的端盖密封圈等),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由乙方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所更换新配件的规格、型号、品牌必须与原配件相同,如有特殊情况需改变配件的规格、型号、品牌时,必须事前得到甲方相关人员的同意方可进行更换,提供之设备、材料、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
6 | 水处理的加药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 |
7 | 日常水处理工作完成后,承包方在24小时内将维修信息录入甲方FM系统,年度保养在五个工作日内录入。(如具备实施条件) |
8 | 服务单位应具备系统维护保养所需的软件、硬件、测试工具等。 |
9 | 水处理单位需对甲方现有设备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有问题的设备提出改善方案。根据实际使用状况提供系统维护相关建议方案。 |
10 | 完成作业后,根据合同要求办理验收工作,验收人(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应在记录表内签字确认,并将记录表提交甲方。 |
11 | 安排有可能影响甲方工作的水处理保养事宜,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
12 | 水处理单位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交本月水处理月报并提交下月度维护保养计划,并定期进行工作沟通总结。 |
13 | 作业人员对系统的非维保计划范围内的调整、更改应事先征得甲方相关负责人的同意。 |
14 | 乙方在甲方从事水处理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出现零配件损坏的事故,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15 | 加强作业过程安全管理,防止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发现工作环境或甲方设备具有事故隐患,应在30分钟内向甲方监管人员报告。发生重大故障及事故时,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事故报告》,报告中要有事故处理的过程、方法和结果(包括临时性处理和最后处理意见)、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包括主要原因和相关原因)、事故的责任分析和改进措施等要素。 |
16 | 制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使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合理地处理,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
17 | 水处理单位需对甲方现有设备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有问题的设备提出改善方案。 |
18 | 涉及乙方服务范围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公司的其他专业分包商的现场工作。 |
(五)服务期限
1.采用“招一管三”模式,即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若乙方履约评价结果为“优秀”且同意续签,甲方有权续签合同,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续签总期限不超过24个月,且续签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变更。
2.合同期内,若甲方与相关业主(运营)单位或人员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报价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业务开展授权证明。
2.报价单位须在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和严重失信记录。(重大违纪记录如吊销许可证、刑事责任、200万元以上的较大数额处罚等,严重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为准)
3.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和分包(报价单位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报价资料需求
1.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资料须包含报价单(详见附件)、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信用报告扫描件(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信息以采购期间的查询结果为准)以及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有)。
2.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资料须在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递交/邮寄至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2楼(联系人:邱工,联系方式:13530344656),同时将报价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ctcfgs@lg.gov.cn)。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18:00。
六、特别说明
1.本次询价结果仅供询价人相关项目定价参考,询价人不作任何中标承诺。
2.有效期内,报价单位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单位对报价文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报价单位需承担一切责任。
4.本次报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附件:报价单
深圳市龙岗创投广场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