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遴选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专项诉讼法律服务

  二、委托代理服务内容

  诉讼代理服务:全程代理深圳市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与合同相对方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起诉或应诉事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拟定诉讼方案与策略;提起诉讼或应对相关方的诉讼;代表集团参与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及执行阶段;其他诉讼相关事宜。

  三、服务期限

  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对应专项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采购上限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为48500元。

  五、报价要求

  合同按含税总价包干,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报价需明确各诉讼阶段的委托代理费,按发生阶段支付。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在深圳登记注册且持有有效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3.近3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和严重失信记录。

  4.近3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倒算),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同类法律服务诉讼成功案例。

  5.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审表见附件1)

  八、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必须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盖骑缝章,于2025年11月11日16:30之前由专人送达至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669号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3楼,逾期或不符合投标密封要求的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包括:

  (1)基本情况。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提供证书副本扫描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2)业绩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以来同类项目法律服务成功案例不少于1项,涉及法律诉讼代理的案例,须提供对应的判决书作为证明材料。

  (3)项目服务方案。出具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法律服务总体思路、项目推进重要举措,调查、冻结被告名下相关资产保障后期执行,项目整体情况的认知、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方案等。

  (4)报价文件。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函的格式报价(详见附件2)。

  如需了解详细案情,请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669号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3楼现场领取。

  九、招标结果公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投标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产服集团企业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人:高伟,联系电话:0755-89986815)

  附件:1.投标报价函(供参考)

  2.综合评分表

  深圳市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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