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在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委托采购
二、委托范围
深圳市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在管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
三、遴选上限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万元,投标单位可自主报下浮率。
四、合同价款及结算原则
1.合同价款:本项目合同价暂按中标价计取,计取标准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收费市场价格》(深价协(2017)014)执行:当多个小型采购项目(5万元及以下)项目金额累加达到10万元时,作为一单计取造价咨询酬金,费用按照2000元/单计取;若项目单独审核时不足10万元时,作为一单计取造价咨询酬金,费用按照2000元/单计取;当采购项目估算金额5万元以上(不含)时,作为一单计取造价咨询酬金,费用按照2000元/单计取。本项目最终造价咨询费用不超过10万元。
2.合同到期后,服务单位完成合同期限内所有造价咨询服务,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支付相应合同结算价款。
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六、评审方法:
公开遴选1家造价咨询单位承担本项目。
七、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5年9月30日—10月14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10月14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标书送交到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西门)深圳市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二楼(联系人:邱工,13530344656),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报价人。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委托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遴选文件。
(三)本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则发布二次公告(原则不少于一次公告发布时间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则拆封响应文件继续评审,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则直接选定承包单位。
八、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委托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承包单位后将在龙岗区产服集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承包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委托人签署合同。
3.遴选评审后,如承包单位放弃中选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从资格审查合格的其他投标单位中采用原评审方法,由原评审小组确定承包单位。
4.本项目合同主体为深圳市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宝龙分公司、深圳市龙岗创投广场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城投卓越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遴选评定细则
深圳市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