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隆华光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租赁大运无人机产业园A栋厂房201室,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原租赁区域A栋厂房201室,面积2113.04㎡变更为954.31㎡。
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单价、租赁期限以及租金涨幅率与原合同保持一致,现按照《关于加强龙岗区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深龙国资[2022]5号)》相关规定租赁信息变更公告。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租赁合同信息变更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映。
公示期: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4日
投诉电话:0755-28999795
深圳市国高育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