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海科兴公司投资后评价服务
二、后评价对象
1.股权投资项目
三、后评价服务内容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后评价工作指引”)要求,对海科兴公司上述后评价对象的投资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全面回顾和系统评价,并与投资决策时确定的目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异,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建议。
四、后评价服务标准
在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相关部门访谈等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对比分析法、逻辑框架法、成功度法等多种方式,形成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后评价报告格式参考附件1)
五、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采用含税固定价包干,服务总费用预算在6.25万元内。响应单位自行报价,成交服务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单价,且合同结算总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
六、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服务总费用的20%;后评价报告经公司支委会前置研究、经营班子会审定后,支付服务总费用的70%。后评价报告经集团备案后,支付服务总费用的10%。成交服务单位应按税务机关要求开具每期费用发票。
七、合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出具后评价报告初稿、45日内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
八、评审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综合得分相同的,服务业绩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综合得分相同且服务业绩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评分规则详见附件2)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深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2.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计算,投标单位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4.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国有出资企业投资后评价方面的类似经验,提供至少1个业绩合同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承担过本次后评价对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等相关工作的中介机构不得作为本次后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
7.参与过本次后评价项目询价活动的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询价报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十、投标资料
请投标单位于2024年9月23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大运软件小镇73栋二楼,联系人:胡工,0755-28398288),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响应文件要求详见附件3)
十一、采购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区产服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上述事项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评审程序。(如进入评审程序供应商少于3家,本次招标作废,海科兴公司将依法重新招标。)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邀请函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海科兴公司签署合同。
附件:1.投资后评价报告格式
2.评分规则
3.响应文件要求
深圳市海科兴留学生产业基地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