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产服集团投资后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项目名称

  龙岗区产服集团投资后评价服务

  二、后评价对象

  1.股权投资项目

  序号

  后评价对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龙岗区智城大数据有限公司

  2000万元

  35%

  2

  深圳市龙岗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500万元

  35%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序号

  后评价对象

  投资总额

  竣工时间

  1

  大运无人机测试场

  260万元

  2019年10月

  三、后评价服务内容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后评价工作指引”)要求,对龙岗区产服集团上述后评价对象的投资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全面回顾和系统评价,并与投资决策时确定的目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异,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建议。

  四、后评价服务标准

  在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相关部门访谈等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对比分析法、逻辑框架法、成功度法等多种方式,形成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每一个后评价对象单独出具后评价报告,后评价报告格式参考附件1)

  五、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采用含税固定价包干,服务总费用预算在8.9万元内。响应单位自行报价,成交服务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单价,且合同结算总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

  六、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服务总费用的20%;后评价报告经龙岗区产服集团审核通过后,支付服务总费用的70%;后评价报告经龙岗区财政局(国资局)备案后,支付服务总费用的10%。

  成交服务单位应按税务机关要求开具每期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龙岗区产服集团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七、合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出具后评价报告初稿、45日内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

  八、评审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综合得分相同的,服务业绩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综合得分相同且服务业绩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评分规则详见附件2)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深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2.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计算,投标单位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合法中介服务机构;

  4.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国有出资企业投资后评价方面的类似经验,提供至少1个业绩合同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承担过本次后评价对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等相关工作的中介机构不得作为本次后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

  7.参与过本次后评价项目询价活动的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询价报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十、投标资料

  请投标单位于2024年9月13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现场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1705室,联系人:戴工,13825424233),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响应文件要求详见附件3)

  十一、采购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产服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上述事项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评审程序。(如进入评审程序供应商少于3家,本次招标作废,龙岗区产服集团将依法重新招标。)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邀请函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龙岗区产服集团签署合同。

  附件:1.投资后评价报告格式

  2.评分规则

  3.响应文件要求

 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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