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广东文顺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将于2024年6月30日届满,根据集团非工程类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有关规定,对广东文顺律师事务所年度合同履约评价综合平均分为94.1分,评价为“优秀”供应商,双方拟在原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续签合同期限1年。
现对以上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6月18日(3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对上述结果或过程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公司反映,所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755-28949139
深圳龙岗区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