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拟对平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二标段)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平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二标段 采购项目编号:LGDL2025000084-B 合同金额(万元):268.48万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变更合同金额及费用明细,原合同金额为268.48万元,核减后合同金额变更为252.239万元,具体费用明细变更详见附件; 2、变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1日每月项目服务费用支付金额,详见附件; 3、变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指标,详见附件。 |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财政资金预算缩减,需核减平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26年度经费。为确保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继续平稳实施,规范合同服务内容及财政资金使用,就原合同有关事项进行补充约定。符合合同变更不改变合同订立目的、变更的原因归属于双方在合同订立时无法预见的客观因素、变更更有利于保障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等原则。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1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0755-85238633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安大道309号 联系电话:0755-85238633 传真:0755-85238640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4楼 联系电话:89552428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