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街道2025年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强化各项防御工作责任落实,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和龙岗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我街道防汛防旱防风相关责任人及室内避难场所等信息进行公布,详见附表。
特此通知
平湖街道防汛防旱防风指挥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