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0〕2号)规定,现将深圳市新南股份合作公司所属4731.94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宗地号:G05209-0138号)和2952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宗地号:G05407-2号)调入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中心区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称“该项目”)的事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情况:
2023年7月24日深圳市新南股份合作公司通过全体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同意将G05209-0138(原台账登记G05209-6001)号非农建设用地中剩余约4731.94平方米指标及G05407-2号非农建设用地约2952平方米指标调入该项目,以完善该项目合法用地指标,满足城市更新计划申报条件。现深圳市新南股份合作公司根据该项目实际合法用地占比情况,将上述共7683.94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到该项目。
上述非农建设用地调整事项,深圳市新南股份合作公司已完成会议决策程序并予以公证。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新南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大厅
(二)龙岗区政府网(www.lg.gov.cn)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22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伟祥,联系电话:0755-28844594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大街465-33号君汇公馆1栋F座11楼
特此公示。
附件:
1.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中心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更新范围图;
2.深圳市新南股份合作公司调入平湖街道平湖中心区城市更新单元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示意图。
深圳市新南股份合作公司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