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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山厦股份合作公司非农建设用地(用地方案号:2018-60B-0002)相关开发建设事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2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0〕2号)规定,现将深圳市山厦股份合作公司1宗非农建设用地(用地方案号:2018-60B-0002)的开发建设事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情况

  2018年12月10日深圳市山厦股份合作公司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将用地方案号为:2018-60B-0002,用地面积5890.12平方米的非农建设用地采取自主开发方式进行开发建设(2022年11月,取得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后,因项目建设指标有所调整,故相应调整了可行性经济分析报告,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非农建设用地开发建设事项深圳市山厦股份合作公司已完成会议决策程序并予以公证,且经过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审议通过。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山厦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一楼公示栏

  (二)龙岗区政府网(www.lg.gov.cn)

  三、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开发建设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粤,联系电话:0755-85238615,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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