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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卫生监督检查保障游泳场所卫生安全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1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对游泳场所水质进行现场检测

     对游泳场所水样进行采样

  入夏以来,随着气温不断攀升,游泳成为很多市民消暑的选择,各游泳场所也陆续开放,为做好游泳场所监管工作,实现政府实事利民、惠民的目标,保障市民健康权益。平湖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派出卫生监督员参加龙岗区游泳场所水质处理及卫生检测培训班暨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专项工作会议并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

  自510日起,平湖卫生监督所开始对辖区内已开放的游泳场所进行了第一阶段的专项监督抽检,重点检查游泳场所自身卫生管理、水质自检结果公示、水质净化消毒措施等落实情况,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游泳场所。

  为进一步保障辖区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下一步,该所将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专项工作:一是继续开展监督监测,实现三个100%。二是开展量化评审,进行动态管理。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平湖卫生监督所提醒大家,除了游泳场所经营者要有高度责任意识做好泳场卫生管理工作外,市民也应强化卫生意识、自觉遵守泳场卫生规则,可通过留意泳池是否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合格证、泳池水质公示栏的公示内容是否每日更新、泳池下水前的强制喷淋装置是否开启以及池水是否有氯味等,选择卫生合格的游泳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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