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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深圳全市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0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和《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为检验我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定于2015年9月7日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范围:在全市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统一实施同步试鸣。

  二、警报鸣放起止时间及信号种类:于北京时间2015年9月7日11时0分至15分,依次鸣放防空袭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和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3种警报信号。

  三、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四、警报试鸣的具体工作,由市应急办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

  福田区 82918752;

  罗湖区 25666459;

  南山区 26751881;

  盐田区 25228828;

  宝安区 29996075;

  龙岗区 89594318;

  光明新区 88211916;

  坪山新区 84622713;

  龙华新区 23338991;

  大鹏新区 28333107;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36668974;

  市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8391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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