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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关于办公用房及附属物业房屋用途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来源:坪地街道办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深府规〔2025〕2号)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及附属物业的房屋用途进行公示。

  一、房屋用途基本情况

序号

使用单位

物业名称

物业位置

面积(平方米)

房屋用途

基底面积

总建筑

面积

1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坪地街道办事处办公楼1栋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龙岗大道347号

566.21

1519.49

行政办公

2

坪地街道办事处办公楼2栋

694.96

2788.57

行政办公

3

坪地街道办事处信访办公楼

625.01

2112.57

行政办公

4

坪地街道办事处办公楼3栋

650.70

2659.86

行政办公

5

坪地街道办事处综合楼

478.05

1648.34

行政办公

6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坪地街道办事处宿舍楼1栋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龙岗大道347号

165.18

717.38

宿舍

7

坪地街道办事处宿舍楼2栋

198.03

1372.03

宿舍

8

坪地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公楼

192.58

394.88

行政办公

9

坪地街道办事处接访室

52.56

52.56

办公配套

10

坪地街道办事处门卫室1

52.20

52.20

办公配套

11

坪地街道办事处门卫室2

8.70

8.70

办公配套

12

坪地街道办事处杂房

12.19

12.19

办公配套

13

坪地街道办事处发电机房

26.64

26.64

办公配套

14

坪地街道办事处配电房1

54.43

54.43

办公配套

15

坪地街道办事处配电房2

82.92

82.92

办公配套

16

坪地街道劳动大厦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富民路63号

490.20

2459.25

行政办公

17

坪地街道劳动大厦门卫室

21.61

21.61

办公配套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龙岗大道347号坪地街道办2栋111室;收件人:吕工;联系电话:0755-84093921;并在信封上注明“坪地街道办事处办公楼1栋房屋用途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意见发至邮箱:pdxzswzx@lg.gov.cn,邮件标题请按“坪地街道办事处办公楼1栋房屋用途公众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日。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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