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坪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拟对龙岗区坪地街道市容环境勤务巡查外包服务(龙岗大道以南辖区范围)合同进行终止(解除),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坪地街道市容环境勤务巡查外包服务(龙岗大道以南辖区范围)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1165119 合同金额(万元):502.06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合同终止(解除)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队于2023年5月25日续签“龙岗区坪地街道市容环境勤务巡查外包服务(龙岗大道以南辖区范围)”项目,供应商为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合同期限为2023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4日,合同金额为502.06万元。 因区财政经费仅可保障该项服务至2023年10月24日,后续已无经费保障,按合同约定可提前终止坪地街道市容环境勤务巡查外包服务合同。经街道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一致同意于2023年10月24日前解除与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龙岗区坪地街道市容环境勤务巡查外包服务合同》。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采购人:坪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教育中路36号 联系电话:0755-84052655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