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的规定,现对申请处理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分宗定界”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10天(即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30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联系电话:89964358, 联系地址:宝鼎威物流园A区信息楼二楼A02。
附件:
1.公示
2.分宗定界及权属调查表(南岭村配电房1)
3.分宗定界及权属调查表(南岭村配电房2)
4.分宗定界及权属调查表(大龙山物流园E栋1)
5.分宗定界及权属调查表(大龙山物流园E栋2)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
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