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关于废止街道规范性文件【南街(2014)16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25日 来源:南湾街道维稳综治办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因上位规范性文件已经废止,经讨论,现决定废止:《南湾街道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南街(2014)16号】。上述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维稳综治办(依法治理办)

  2019年9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