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南湾街道)建设需要,需征收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红线范围内(见附件1)的房屋,现将被征收房屋测绘、权属核查结果(见附件2)予以公示。如相关权利人或知情人士在公示期内对测绘、确权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土地整备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公示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则公示内容作为征收补偿依据。
特别说明:1.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从登报之日起满7个自然日;2.异议申请人提出异议,须以书面形式,使用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否则作无效异议,不予受理;3.异议申请人必须提供产权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附件:1.建(构)筑物及附属物位置编号示意图
2.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南湾街道)被征收房屋测绘、权属核查结果第二批公示表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5日
(联系电话:0755-89367240,联系人:莫工,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健民路2号土地整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