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南湾中部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04-01-01、04-03、04-07地块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事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情况
南湾中部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留用土地04-01-01、04-03、04-07地块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留用土地面积合计54815.6平方米,其中,04-01-0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11944.2平方米;04-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31143.8平方米;04-07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1727.6平方米。
2023年8月—9月期间,深圳市丹竹头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均表决通过了该项目合作招商、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相关事项,其中股东代表大会表决过程由深圳市先行公证处进行了现场公证,表决结果在丹竹头社区、深圳市丹竹头股份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并同步上传至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服务系统企业家园公示公告栏目,公示无异议,程序符合政策相关规定及要求。2023年11月13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确定项目的合作方为深圳市特发新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9日,深圳市丹竹头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特发新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深圳市龙岗区南湾中部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合作协议书》。
2024年7月18日,深圳市丹竹头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表决同意深圳市丹竹头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就项目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同意深圳市丹竹头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特发新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就项目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协议。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丹竹头股份合作公司一楼公示栏(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丹竹路39号丹竹头统建楼)
(二)龙岗政府在线(www.lg.gov.cn)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29日起至2024年8月6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工,联系电话:0755-28706470。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湾路1号。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