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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民政局关于龙岗区2021年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25日 来源:龙岗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民民〔2012〕135号),以及《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编制管理办法》(深民规〔2016〕2号),经社会组织自行申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拟将符合编入条件的深圳市龙岗区深龙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中大鹏程教育培训中心、深圳市龙岗区社会工作协会、深圳市龙岗区社会组织总会和2021年评获5A级社会组织的深圳市龙岗区民营企业商会共5家社会组织编入推荐目录;拟将已注销的深圳市龙岗区品书学社和未按期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兴寺扶贫帮困志愿者协会、深圳市龙岗区百合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家保居家养老服务社共4家社会组织移出推荐目录。现拟将深圳市龙岗区2021年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共140家)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龙岗区民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须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日;

  联系电话:0755-28934395;

  传真:0755-2894816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514办公室。

  附件:龙岗区2021年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公示名单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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