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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关于《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5年06月2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我局在充分征求区法制办、区纪委(监察局)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按照有关要求,现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2015年6月29日至7月10日)。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间及时向龙岗区民政局反映,欢迎社会监督。

  联系人:黄秋明联系电话:28948066,28948160(传真)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5年6月29日

  附件:龙岗区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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