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按照省、市、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一、2018年工作回顾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我局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工作的始终,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和宣传等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制定《龙岗区民政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并认真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
(二)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支撑
我局坚持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标本兼治的重要抓手,通过扎牢制度“笼子”,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支撑,依规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一是创新建立龙岗区民政局法务工作室运行管理制度。在挂牌成立法务工作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法务工作室由具有执法证件或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和局法律顾问组成,直接对局长和局党组负责,由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局长具体领导,实行“专职跟进,关联参与,轮值负责”。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法律审核、讨论决定、签署公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做到了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查把关,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条款,落实事后备案审查制度。三是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决策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决定程序。在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及部门权力清单等工作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四是建立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龙岗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的要求及时在部门的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执法公示事项,并将其链接至龙岗政府在线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三)强化法治引领,进一步做好各项业务监督管理
我局大力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民政执法走上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轨道,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社会组织管理。我局在全国率先设立社会组织法务服务工作室基础上,进一步将法务服务融入社会组织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14家社会组织进行评估,依法对存在违法事实的1家社会组织作出限期停止活动的行政处罚;狠抓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打击整治,对11家社会组织予以立案调查,将87家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二是以专项督查为契机,全面规范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区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主动放弃休假,连续奋战13天,对照8大类56个项目要求全面落实我区公办敬老院专项整治工作,顺利通过省民政厅考核验收。4月11日,省专项督查组给予高度评价。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引导社工机构规范化、健康化发展。强化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抓社工缺岗问题专项整治,依规追缴社工机构缺岗资金133.51万元,进一步提高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资金使用效率。
(四)强化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我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及与各项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始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是在办好“民政小讲堂”、“民政人·新时代讲习所”基础上,创新开辟“民政人·学习园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民政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守法;二是加大内部监督考核力度,努力提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学宪法、学党章”知识考试,参与率、通过率均达到100%。三是举办“民政法律法规”送基层活动,提高民政法律知识的知晓率。利用宪法日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暨殡葬惠民政策宣传”活动,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深入社区一线,为居民解答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知识;联合区委政法委开展“送法制到基层”活动,邀请检察院检察官为社区居委会成员授课,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全年参与人次达到3600人。
(五)强化创新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系统、内容、制度保障三个层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一是加大网上政务公开力度。利用公众信息网站加强信息公开。在局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我局行政许可事项、重大决策、项目申报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创新发挥了新媒体的作用。通过局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发布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扶持、项目申报等服务事项。三是加强服务监督。设立意见箱、开通投诉电话、举报邮箱,广开言路,重视社会监督;加强来信来电来访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服务工作,认真受理,责任办理,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
2018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建设法治民政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业法律工作人员偏少。二是自身法律专家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所有这些问题,都有待今后认真研究解决。2019年,着力在以下方面狠抓落实:
二、2019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工作水平。坚持集中培训与岗位学习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围绕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基层政权等主要业务进行系统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二是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三是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发布民政工作的有关信息,把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低保、优抚、婚姻登记等工作办理条件、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布,真正做到职责明确化、程序公开化。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机制。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追究有关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监督反映出的问题,迅速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二是对于行政过失以及玩忽职守的,要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行政过错当事人的责任,以保障 民政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促进依法行政责任制的落实。让“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构建“法治民政”的关键所在和有力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熟悉和掌握涉及到民政的法律法规,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行能力,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二是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树立正确的民政行政执法观念,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执法业务水平,把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的执法队伍作为实现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来抓,并贯穿于依法行政的全过程。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