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工机构:
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意见》(深龙发〔2016〕4号)、区人才办《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分类目录》(深龙人才通〔2016〕3号)文件规定,我局负责社会工作类深龙英才认定工作。
我局收到龙祥社工黄红新、春暖社工刘燕认定“深龙英才E类”人才申请。经审查,黄红新、刘燕同志在我局组织开展的“2019年度深龙社工英才资助评审”工作中评为“深龙金牌社工”及“深龙金牌社工督导”,符合“深龙英才E类”人才认定标准,拟认定为“深龙英才E类”。
现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19日,共3个工作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提出质疑。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9年11月15日
(联系人:赖晓锋;联系电话:28948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