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救助管理站
二、项目名称
龙岗区救助管理站采购特殊困难救助对象护送返乡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特殊困难救助对象跨省护送返乡工作规程>的通知》(粤民发〔2016〕79号)的要求,为切实保障精神障碍者、智力障碍者、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帮助其安全、顺利返乡,现根据龙岗区救助管理站实际需求,采购特殊困难救助对象护送返乡服务。
项目服务内容包括身份甄别(180人次)、出院接回与交接(150人次)、护送返乡(80人次)等。
四、采购方式
邀请竞标。采购人邀请至少3家供应商进行竞标,由龙岗区民政局采购评审小组按评标信息评分项进行评定。
五、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年,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响应。预算金额不含差旅费,护送期间产生的差旅费由龙岗区救助管理站承担。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评价良好及以上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总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物业管理、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医疗服务或医疗护送等相关业务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投标人应对照上述《详细评分表》逐项准备资料(一式六份),并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材料。
(二)机构简介。
(三)报价单(按照模板提供)。
(四)服务方案。
(五)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资料。
(六)同类项目业绩资料。
(七)供应商信用情况查询: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诚信报告或其他信用证明材料。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
3、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诚信档案记录查询截图。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控股或管理关系查询截图。
(八)天眼查截图(含登记信息、主要负责人、风险信息、股东信息)。
(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按照模板提供)。
九、其他
本公告自2026年1月29日起在龙岗区民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日,受邀请的意向供应商到龙岗区救助管理站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泽和,联系电话:13534016968,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路156号。
深圳市龙岗区救助管理站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