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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的提醒函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来源:龙岗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主管单位,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作为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事项,由社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进行规定和调整。为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保障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我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区社会组织工作实际,现就社会组织依照章程按期规范换届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提醒:

  一、严格按期完成换届。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换届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章程规定的届期按期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在届满前提前启动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到期按时完成换届。

  二、规范有序开展换届。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循本组织章程有关要求,依规履行换届程序,规范民主选举环节,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及时办理提前或延期手续。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按期换届,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的,应按规定提前报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部门批准同意,说明延期理由及计划换届时间,经批准后方可提前或延期。社会组织应当在批准期限内完成换届。

  四、健全负责人审查备案制度。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格审查,引导社会组织及时备案。社会组织要按照“一届一备、变动必备”的原则进行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换届产生新一届负责人后,无论是否发生人员、职位变动,均应及时到民政部门办理负责人变动备案手续。备案信息要保证真实准确。

  五、加强监督和指导。业务主管单位要依法履职,对社会组织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予以监督和指导,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机构运行各项制度,指导解决内部治理问题。要摸清应换未换的社会组织底数,建立工作台账,重点关注、重点督查、重点指导内部治理混乱、矛盾突出的社会组织开展换届工作。要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通过引导注销、换届选举等有效措施,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激活一批治理混乱、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

  业务主管单位在日常监管中,如发现社会组织存在不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等违反行政法规规定的,应会同民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11日

  (联系人:郑碧锋,联系电话:0755-2893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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