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试行办法》(深民规〔2023〕2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经申报及审核,我局现将龙岗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2024年第四季度(2024年10-12月)发放具体名单、拟发放金额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17日至3月24日止,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补贴发放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相关问题和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诽谤和诬告。民政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确定异议属实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按要求进入发放环节。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520室
联系人:李应军 联系电话:0755-28948099
钟文秀 联系电话:0755-28878039
附件:1.龙岗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拟发放名单(2024年第四季度)
2.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23〕2号)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5年3月17日
附件1:龙岗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拟发放名单(2024年第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