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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定特困人员时,什么情形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来源:
龙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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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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