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按照区委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真抓实干,务实进取,各项民政工作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2007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推进社区建设,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是着力规范社区工作站的管理,提高其执行力。在调研的基础上,编印了《龙岗区社区工作站职责制度汇编》,规范了工作站的管理;同时,继续配齐工作人员,截止2007年底全区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已达1389人。社区工作站在查违、协助执法、计生工作等专项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作用,执行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扎实推进“一站多居”的社区体制改革。着眼于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的发展,在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开展“村改居”社区试点,在龙城街道紫薇社区开展“居改社”社区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13个街道设立“一站多居”的方案都已上报,为明年换届选举奠定了组织基础。对工作站、居委会与股份公司脱钩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研,完成了《关于我区社区工作站、居委会与股份有限公司年内脱钩存在困难的调研报告》。
三是全力推进固本强基社区项目建设工作。今年完成固本强基工程项目建设12个,立项启动63个,启动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建设25个,超额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民生实事指标。截至2007年,全区共下达社区建设前期计划项目176个,75个项目已安排投资计划。共申请市补助资金13756万元,区配套资金14237万元,其中今年申请市补助资金7475万元,区配套资金9427万元,39个项目已开工并使用专项资金,共拨付12052.88万元。现全区147个社区工作站,129个社区工作站办公用房已下达社区建设前期工作计划或安排投资计划,完成87.8%。
四是继续抓好社区政务、居务公开、“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等工作。根据我区已全面设立社区工作站的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区社区的政务、居务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政务、居务公开率保持100%。对30个拟申报“深圳市‘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社区进行了全面指导和检查,积极做好各项申报工作。
五是积极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的纠纷调处工作。通过召开协调会和实地勘察,协调解决了宝龙工业区与坪山边界的行政区划管理争议问题,并对部分破损的界碑进行了维修。
(二)扎实抓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社会工作专业化建设平稳起步。
一是加强了调研和学习考察工作。到香港、上海等地学习考察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在区内开展了全区社会工作人才状况、社会工作发展情况等方面调研,逐渐摸清了底数。
二是着力筹备2008年社会工作专业化建设的试点工作。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并着眼于发挥高级社会工作人才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按照区委“优才工程”的要求,起草了百名高级社工人才培养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三是扶持成立了两家从事社会工作的公益性民间组织。目前全市已成立或正筹备成立的民间社工组织共12家,结合我区实际,从业务指导和提供注册便利等方面,我局扶持成立了龙祥、彩虹社工服务中心,目前两家机构已开始开展工作。
(三)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认真落实低保制度。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1-12月份,新增领取低保救济金199户571人,取消领取低保救济金88户267人。全区领取低保救济金1440户4376人,累计发放低保救济金1138.4万元。
二是积极开展临时救助。今年来,救助生活困难家庭121户369人,发放救济金31.5万元;救助子女读书难家庭87户143人,其中,大学78人,高中(含中专)以下65人,发放救济金26.4万元;实施“雏鹰展翅计划”,资助低保户大学生117人,发放助学金23.5万元;今年春、秋季入学报名,我区各中、小学已按《深圳市龙岗区困难家庭子女入学助学救济暂行办法》规定为1297名困难学生减免学费127.5万元;救助医疗困难群众183人次,发放救济金75.4万元。340户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已全部落实解决措施。157户有地皮或旧房拆建的住房困难户除东部3个街道的39户因盐田滨海分局审批结果出来的比较晚还在兴建外,其他118户扶贫安居房均已基本完工;183户困难户廉租房建设工作目前进展顺利,175户已动工建设,其他8户以自购房和以旧改新形式解决。95户困难户廉租房的主体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
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今年来,全区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25人,其中本省497人,外省2728人,并为流浪乞讨人员返回原籍地提供方便;全年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四是认真做好社会捐助工作。今年1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对口支援贵州贫困地区,共接收捐赠衣物46.2万件,人民币5.2万元。“慈善超市”向社会各界募集款物折合约10.4万元,受惠困难群众达428余人次。
(四)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双拥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大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今年来,共组织198个慰问团(组),慰问驻区军(警)部队163个(次),送慰问金及慰问品折款1181.5万元;支持部队建设资金522.2万元;安排随军家属24人,解决军人子女上学难、入托难61人次;举办军民联欢晚会及双拥书画展活动100多场(次);编发《双拥简报》9期;编辑出版了《深圳市龙岗区双拥工作材料汇编》、《情深意浓绘双拥—龙岗区双拥工作纪实》;制作了龙岗区双拥工作DVD专辑片;为驻区32个连以上部队每月免费放电影共268场次。积极做好南岭村爱国拥军、双拥进尚景社区、完善和巩固平湖双拥街和南澳双拥码头等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工作,南岭社区参评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已在《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公示,为我区明年参评省“双拥模范区”四连冠奠定基础。
二是全面落实优抚安置工作。接收安置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92人、2007年4月转业士官4人,发放自谋职业安置费及生活补助费599.57万元。在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中,58人已安排工作,组织动员另34人参加技能培训,给街道下拨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生活补贴款68.7万元。建立和落实优待抚恤自然增长机制,定恤定补对象320人,下拨优抚对象定恤定补优待金471.61万元,定恤定补率为100%。召开各类优抚对象座谈会100多场次,慰问优抚对象2000多人次。为生活、医疗难等优抚对象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51.5万元。认真做好区烈士纪念碑后续工程设计等工作。认真落实复退军人问题排查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维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今年来无复退军人、优抚对象上访事件发生。
(五)社会福利事业扎实推进,老年人、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得到较好帮扶
一是认真开展老龄工作。今年市投入160万元建设16个“星光老年之家”,区投入250万元配套资金对去年的25个“星光老年之家”进行了配套建设。各街道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也不断加强。1-12月,共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敬老优待证》7151张,其中,办理《敬老优待证》(蓝证)763张,办理《敬老优待证》(黄证)3008张,办理《暂住老人乘车优待证》3380张。在去年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基础上,今年面向全区社区推广,制定并印发了《龙岗区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召开了社区居家养老工作会议,9-12月共发放居家养老金655万元。老人节期间,对我区敬老院、五保老人、百岁老人开展一系列走访慰问活动,共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折款约40万元,并与区组织部老干中心联合举办庆祝老人节系列活动。
二是强化孤残儿童的养护工作。区社会福利中心对儿童生活区进行了功能改造,在重残区增设了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室,为50多名脑瘫儿童进行物理治疗,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来,全区共接收弃婴(童)107名,为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办理收养手续40例,为28名弃婴(童)办理了助养手续,21名弃婴(童)通过家庭和机构寄养,使他们更好地成长。选定17名孤残儿童(其中12名就读于新生小学)作为“模拟家庭”寄养对象,探索开展了“模拟家庭”工作,目前进展效果良好。“六一”期间,组织开展了义工与孤残儿童“一对一,献爱心”、“做一天爸爸妈妈”活动,共募集社会各界捐款233810元。
三是认真做好慈善募捐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积极筹备,区慈善会于6月25日顺利成立。到目前为止,共募集到社会各界捐赠的慈善会创始基金8665.9万元。第一批善款474.5万元、第二批善款492.2万元均已发放到位,重点用于“扶老、助学、助医、帮困、献爱心”,充分发挥了慈善资金的社会效益。
四是大力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今年春节前后,对我区民政对象开展了一系列走访慰问活动,共慰问革命老区(街道)2个(龙岗街道、坪山街道)、革命老区(社区)15个、五保户197户、低保户1320户、特困户及特困老人65人,以及辛勤工作在第一线的福利中心、敬老院工作人员171人,累计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折款168.68万元。
五是福利彩票销售额稳步增长。今年我区新增投注站点3个,1—12月福利彩票累计销售额4137万元,其中,深圳风采379万元、双色球3034万元、3D433万元、“七乐彩”154万元、“快乐8”137万元。
(六)以规范管理为突破口,社会事务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着力加强民间组织的监管。今年来,共办理民间组织成立登记175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64家,社会团体111家;办理民间组织变更登记45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34家,社会团体11家;办理民间组织注销登记(社团)3家;办理民间组织撤销登记15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13家,社会团体2家,登记合格率为100%。完成民间组织2006年年度检查238家,年检合格率为100%。开展了社区民间组织登记工作,对参与居家养老、慈善福利的社区民间组织优先登记,目前已成立登记社区服务社16家、老年人协会104家、社区文体协会4家。开展了民办社工机构登记管理试点工作,现已成立登记社工机构1家。启用了《广东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民政业务统一软件》系统,完成了全区330家民间组织原始档案资料的输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对一些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幼儿园重点查处,共取缔了27家非法办学机构;同时对2家社会团体在开展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限期整改。
二是规范婚姻登记。开展婚姻登记预约服务,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办理登记5588对,其中国内结婚4312对,涉外结婚90对,补领结婚证255对;国内离婚893对,涉外离婚11对,补领离婚证27对。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118份。登记合格率100%。
三是巩固殡改工作成果。今年来,全区户籍人口死亡675人,火化遗体675具, 火化率保持100%;开展了公益性墓园生态化规划和建设的调研,制定了墓园生态化改造的工作方案;开展了殡改宣传月活动,悬挂宣传标语750幅,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协助组织了全市先人骨灰撒海活动;在清明、重阳节期间开展了优质便民服务。
(七)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为民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供保障
一是落实责任,深入实行“绩效考核”。今年我局制定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责任目标白皮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等,把全局每项工作都分解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实施“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制度保障、绩效考核”的目标管理,有效地提高了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是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特区干部好作风”活动,牢固树立责任和协调两种意识,打造学习型、实干型、合力型、服务型“四型”机关,为民政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不断开展廉政建设教育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强化了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收支审批严格把关,固定资产建帐登记;强化了车辆管理,车辆维修、用车、用油、维护有专人负责;强化了纪律管理,全体干部职工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工;强化了素质管理,大家自觉学习,增强知识,适应各项工作需要;强化了业务管理,大家平时工作认真负责,领导分配的工作能较好地落实。
此外,我局在计生、信访、维稳及综治、安全生产、宣传、工青妇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