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2015﹞第1号公告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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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核,下列社会组织有关成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事项已经我局核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
1、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
3、民办非企业单位撤销、注销登记表
4、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6、社会团体撤销登记表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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