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深入推进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现将我区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举报对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二)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
(三)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前款所称非法社会组织,不包括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
举报电话:
0755-28934395
举报邮箱:
mzjsgb@lg.gov.cn
来信举报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科(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五楼526)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