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社会组织举报专栏

发布时间: 2026-07-27 来源:龙岗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贯彻落实《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深入推进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现将我区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举报对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二)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

  (三)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前款所称非法社会组织,不包括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

  举报电话:

  0755-28934395

  举报邮箱:

  mzjsgb@lg.gov.cn

  来信举报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科(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五楼526)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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