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龙岗区各级党政机关(不含中央、省、市直机关驻区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职员。
(二)选调职位:
1.公务员选调职位: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2名。
2.职员选调职位:八级其他管理岗及以下职员3名。
二、选调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最高年龄为35周岁。
(四)政治素质过硬,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具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实施步骤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面谈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谈由区纪委监委统一组织。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报名。报名以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材料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德北路38号,邮编:518172,联系人:万女士,联系电话:0755-28689167。邮寄报名后,以“公开选调公务员/职员+本人姓名”为标题将报名表等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qjwzzb@lg.gov.cn。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职员报名表》。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其他体现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有则提供)。
(二)资格初审及确定参加面谈人员。区纪委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按照不低于选调名额1:2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谈人员。若符合条件人数未达到面谈比例,区纪委监委将视情况减少选调职位数。
(三)面谈。面谈由区纪委监委组织,综合了解面谈人员个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性等情况。根据面谈情况,按照不低于选调名额1:1.3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体检。区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按规定进行考察,并组织考察对象进行健康体检。
(五)确定岗位试用人选。区纪委监委根据面谈、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岗位试用人选。
(六)确定选调人选。岗位试用人选到区纪委监委机关有关岗位工作3个月,试用合格后,确定为选调人选,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委
2024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