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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13日
  • 来源: 龙岗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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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25日至6月24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5组对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0月9日,巡察组向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积极采取系列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着力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全面推进保稳定、防风险、促发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第一时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传达学习区委有关巡察整改的指示要求,及时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面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扛起局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定期调度整改推进情况,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落实有力。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多场整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分头负责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以三个月集中整改为期,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全方位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三)坚持闭环整改,确保质量成效。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长效管理结合起来,推动规范化管理和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整改期间,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健全和完善,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质效,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加强,规矩纪律更加严明,队伍管理明显改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成立龙岗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季度评估细则,实行“每周一通报、每月一小结”,推进落实全区垃圾分类考核任务。二是加强垃圾分类督导,印发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垃圾分类督导员持证上岗,根据履职水平规范补贴发放,有效提升垃圾分类督导率。利用“深分类”小程序推动全区党员与公职人员积极参加分类督导、入户宣讲等志愿服务,全年累计参与人数近18万人次,位居全市前列。三是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邀请“亚洲飞人”苏炳添、奥运冠军陈定担任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大使,带动公众关注和参与垃圾分类,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大力推动物业、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入户宣导”。深入实施“蒲公英”计划,组织讲师深入社区、学校、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微课堂”超3000场,把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我区幼儿园、中小学教学内容,积极创建垃圾分类“蒲公英校园”。全区建成8个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体验馆,全年累计市民预约参观超3万人次。四是优化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完成全区花园小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密闭化标准桶柜建设工作,覆盖率达100%。配齐各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对各类垃圾专车专运,大力提升末端处理产能,基本实现“应收尽收、全量处理”。根据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的工作安排,经第三方调查,2022年第四季度龙岗区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达95%以上。

  2.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根据移动公厕项目合同约定,与供应商完成货物和施工款项结算,除1座移动公厕因供应商未按时供货(已扣除相关费用)、1座因工程拆除外,其余18座已移交街道投入使用。

  3.加快推动区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一是进一步推进第一批活力城村示范项目。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分管局领导和责任部门主动对接,积极联络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和属地街道,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第一批次活力城村示范项目采取“代建+运营”模式推进,已全部进场施工。二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立项实施,其中大运公园已完成立项,移交区建筑工务署负责后续实施工作;樟坑径山廊示范段列入了《深圳市公园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和《深圳市“山海连城”规划设计实施行动方案》的近期实施计划,已完成项目建议书修编。

  4.扎实开展“行走龙岗”活动

  结合市、区要求,不断完善局“行走龙岗”工作机制,班子成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街道、社区开展行走活动,围绕公园建管、绿化管养、城中村治理、景观照明、环卫短板、道路设施等方面查找问题,全力解决市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牵头行走科室负责跟踪督办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到位,不流于形式。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仍然存在”方面

  1.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局领导班子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案件剖析,认真落实对照检查整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处分决定宣布和警示教育同步进行,重新修订公车使用管理、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及证照管理等内控制度,发出廉情抄告单督促相关科室落实整改。二是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反省会和专题教育培训,聘请专家指导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业务培训,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点。制定局安全应急管理办法、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组织架构,压实监管职责。在红花岭园区内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数据实时接入智慧城管系统。三是重新修订局办公用品管理暂行规定,增补后勤人员参与采购管理,使用进销存系统规范管理。印发局职工周转房管理规定,规范签订租赁合同、收缴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四是鼓励局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五是对犬只收容服务费用变化进行合规性自查,严格落实《深圳市养犬管理规定》,每月安排专人对犬只收容服务进行监管考核,在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养犬平台上传登记数据,做到按月据实结算。六是明确合同付款资料填写要求,由项目经办科室对签批资料进行复审,杜绝缺少签名、日期或意见等问题。七是对厨余垃圾收运处理服务合同和续约程序进行合规性审查,均符合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全局项目规模,避免重复购买服务情况。

  2.加强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过程管理

  一是规范三方采购询价程序,加大对报价资料的审查力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等途径审查报价三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发现被邀请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取消参与资格。二是明确采购项目的资料填写标准,对签批材料进行复审,避免缺少签名、日期或意见等情况发生。对自行采购项目进行核查,无规避公开招标情况。三是重新修订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试行办法,组织定标工作培训会,规范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人员的资格认定、使用和监督管理。2022年11月1日起,龙岗区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的定标环节正式启用“深圳签名系统”,定标成员以实名登录系统,投票完成后需签署电子签名再提交结果,实现了过程可追溯。四是开展工程业务知识学习,推动工作人员熟悉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科学细化“同类工程业绩”等条款设置,加强招投标档案资料管理。对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合同的履约考核和续约程序进行合规性审查,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监管机构、建立专家问诊机制、择优招标环保检测机构、建立在线监测预警平台等措施,全方位考核服务企业履约能力及质量,切实保障项目高标准运营。加强合同管理培训教育,建立合同台账及自查制度,明确监督职责,推动项目经办科室从严落实主体责任。

  3.加强服务外包项目的监督管理

  一是开展主责主业事项违规外包清查。对局服务外包事项进行全面清查,防止把涉密和本职工作进行服务外包,认真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剔除《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所列的“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事项”。二是加强服务外包监督管理。根据城管工作实际,对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全面梳理监督考核、安全生产管理等政府履职事项,划清购买界限、完善购买程序、加强购买管理,确保专业性、技术性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方面

  1.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发言、谈感想。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会议流程管理,会前做好方案制定、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准备工作,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安排专业党务人员全面记录会议内容,切实保障召开会议规范详实。三是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制度,发放《龙岗区机关工委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印发局党务工作手册,对发展党员有关会议记录缺少讨论表态、发言顺序不规范、材料缺失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局机关党委每季度安排工作人员对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

  2.进一步加强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重新调整了党组成员及其他处级干部的分工安排,明确非班子成员不得履行党组成员职责。二是规范人事议题讨论决策,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明确专人记录。三是规范议题上会程序,优化上会议题呈批表,明确审核各环节职责,要求业务科室会前做好沟通酝酿,议题内容出现变动的,必须重新填报呈批表。

  3.提升行政许可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一是取消绿化审批“以函代证”模式,后续涉绿审批事项以许可方式进行办理。二是加强审批资料管理,安排专人对受理时间、办理期限、签批时间、签批意见等内容进行复核,许可卷宗按编号顺序统一造册归档。三是加强审批承办人、审查人内部培训,统一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证申领培训及考试。四是委托专业第三方辅助迁移树木过程监管,共同开展迁移前树木修剪指导监督、迁移后种植地核查、树木成活情况监督等工作,最大化保障迁移树木的生长态势及成活率,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临时占用绿地的复绿监管。

  4.加快完成上一轮巡察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

  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廉政教育、外包服务管理等问题,以及上一轮审计指出问题,全面采取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进行台账式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前期努力,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整改态度不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一)拧紧链条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放大巡察工作的正向引导效应,切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动党的建设,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全区城管系统落地落实。

  (二)持之以恒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紧盯问题持续发力,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审核反馈的意见和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推进整改,做到举一反三,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三)坚持不懈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在整改中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落地落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打造高品质、高颜值的绿美公园城市和文明洁净城市,奋力实现美丽龙岗“三年精彩蝶变”,为龙岗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提供高品质环境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9月12日至10月12日。联系电话:0755-84877980;邮政信箱:龙岗区龙西中路2号412室,邮政编码518172;电子邮箱:lgcgjrsk@lg.gov.cn。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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