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政府在线
当前位置:首页 > 龙岗清风网 > 巡视巡察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13日
  • 来源: 龙岗区纪委监委
  • 浏览次数: -
  • 【字体: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区级交叉巡察第4组于2022年4月至7月,对区水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27日下午,巡察组向区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扛起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巡察整改。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自觉。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成立专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分管局领导和处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落实等日常工作。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较真碰硬,先后5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落实情况汇报,明确整改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整改落实。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大方面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局党组审议印发了整改方案,区分三个阶段整改步骤,将整改任务逐条逐项进行分解,形成29项具体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责任主体,实行逐项销号管理。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始终坚持着眼长远,注重标本兼治,在解决巡察反馈具体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制定完善11项制度(指引)等,从根本上正本清源、堵塞漏洞。

  (四)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整改扎实长效。局党组积极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沟通汇报,认真听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汇报巡察整改工作进展,强化自查自纠和立行立改,确保做到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整改工作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均按要求报送区纪委监委审核把关。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六字治水方针,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字”治水方针重要论述。采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的方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十六字”治水方针。与此同时,对照“十六字”治水方针相关要求,结合建设“美丽龙岗 幸福河湖”阶段性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立行立改,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会、党委会、党支部会议均按要求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特别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党组“第一议题”学习的必学内容,并汇编成册发各党支部学习。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采取局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集体学习了上级有关实施方案,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印发了局本级实施方案,严格抓好落实。

  四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规定。坚持立行立改,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规范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的要求。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9次,其中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16次,邀请党校或区委讲师团讲师主讲3次。

  2.全力推动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综合施策,不断提升河流水质稳定度。深入开展碧水巩固提质行动,抢抓“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机遇,全面梳理小区接驳管、市政连通管、进厂主干管底数,有效提升市政污水干管系统运行功效。依托新建的611个物联感知设备,初步建设覆盖水务全要素一体化监测感知网,建成决策驾驶舱、排水管理系统、水务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和流域综合调度系统,有力支撑流域综合调度、排水管理现代化建设和水务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提升龙岗区水务精细化管理水平。2023年1-7月,全区优良水体河长(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达122.23km,占全区河道总长度的63.3%(较2022年同期增长22个百分点),河流水质稳定度不断提高。

  二是切实攻坚克难,全面提升雨污分流工作成效。加大干管建设力度,巡察整改以来,新建修复雨污管网30.13公里,新增564个污水零直排小区达标创建(累计达4380个)。全面完成市水务局通报问题的专项整改,针对其中4项管养问题,已按照合同条款对管养单位进行处罚。2022年全市排水管理交叉检查龙岗区得分89.3分,排名全市第3名。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促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强化水污染治理的系统性,加大暗涵暗渠整治力度,对东深供水渠等19个问题小流域实施溯源排查和系统整治,对东深供水渠6号桥排口等30个溢流点进行重点整治,努力解决雨季溢流污染问题。制定落实“一厂一策”整治措施,加强降雨期间污水调度,推动水污染治理提质增效。

  3.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一是全面加大涉水坍塌整治力度。加强巡查,主动防范排水管涵缺陷造成地面坍塌问题,加大地下排水管网排查力度,超额完成每年滚动开展约20%市政排水管道的内窥检测任务,完成3、4级排水管网缺陷整改800处,达到50%以上的整改要求。加强防治地面坍塌培训,开展专题教育培训11场次,制定地面塌陷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涉水坍塌演练8次。加强排水户管理工作,对于工程建设类排水户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通过排水许可证核发、备案倒逼排水户规范排水行为。

  二是强力推进内涝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剩余14处积水内涝点工程整治,截至2023年7月,已完成5处整治,其余9处正在按计划推进。与此同时,全面强化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要求,配置工作专班,固定应急值守责任人,明确设备配备数量和要求,根据不同的暴雨预警信号采取不同应急处置措施。强化汛后雨水管渠的清疏,2023年以来共清疏雨水管网200公里,清疏淤泥量21852立方米,有效降低内涝积水隐患。

  (二)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

  1.持续从严纠治“四风”

  一是从严落实“河湖长制”。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建立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匹配的工作机制,优化调整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全区河长湖长。印发了河湖长制(幸福河湖)工作要点,为全区河湖长制工作定目标、划重点。将区级河长巡河与区级河长工作会议有机融合,巡察整改以来,每位区级河长结合巡河发现问题,现场召开区级河长工作会议,当场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有效推动问题解决,收效良好。2022年7月至今,每季度对街道河湖长制工作、街道社区两级河长巡河台账进行一轮全覆盖式督查整改,组织区有关单位、街道、社区开展了河长制台账规范化管理专题培训2次,将档案管理质量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专项考核的重要参考。强化平台信息录入监督,对巡河持续时间与里程数不对应、巡河次数与发现问题不匹配等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处理。

  二是全面提升服务群众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局领导包案、现场接访和“下访”等制度机制。开展“百日攻坚”重复信访治理专项工作,针对重复信访件数量较多的现状,加大包案化解力度,通过约见信访当事人的形式搭建平台,妥善处理相关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成效。坚持源头治理,对水务工程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成总包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处理信访案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减少信访量。强化资金支付和履约监管等制度创新,对在建工程全面落实“两账制”,对发生过上访问题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从源头上减少水务工程出现的劳资纠纷问题。压实责任,对每个案件明确责任人,安排专人跟踪,召开建设、施工、劳务、信访人等多方座谈,对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责令整改,杜绝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事情拖成大事件,提升群众满意率。

  2.严格规范水政执法

  一是规范实施涉水处罚。加强行政处罚专题业务培训,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与证据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分析与规范等专题培训,并进行法律、行政执法等业务知识考试5次。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全市水政执法比武竞赛,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均履行法制审核程序,并依法做好行政处罚公开。组织开展专项案件评查、行政执法案卷内部评查,对我局2019年以来已结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严格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有效提升监管规范性。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选取了2022年度中具有较强典型性的行政执法案例,编写了5宗典型案例,并分批次公布于局官网进行“以案释法”。

  二是统一自由裁量权行使。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行政处罚告知前、决定作出前,均严格落实局内专业律师团队初审、科室法制人员复审、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三级核审制”,严格把关自由裁量权行使,有效杜绝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问题。

  3.加强水务工程管理

  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严控工程变更行为。组织项目管理相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工程变更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市、区及本局制定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范办理工程变更备案。严格管理和审查工程变更事项,规范落实工程变更审批和工程变更平台备案流程。加强工程变更的事前管理,严格约束不必要的工程变更;各项目组指派专人负责工程变更事项管理,确需实施的工程变更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再实施。

  4.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强化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制定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使用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各项目规范有序开展。定期梳理各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掌握项目进度,并加强现场调研,协助项目单位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对已完工项目开展项目验收、结算、决算及审计等工作,确保各水专资金项目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制度执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严格落实合同监管和履约验收制度,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集中组织水务建管中心项目管理人员对履约细则进行修订,划定履约评价合同清单;严格按照《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时开展履约评价工作。

  (三)关于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方面

  1.局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并重新印发了区水务局议事规则清单,加强对各科室、下设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确保准确理解并报送议题材料,避免名为“工作方案”,实际包含大额资金使用的议题错误报会。办公室加强对上会议题材料的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议事规则明确审议主体。规范会议管理,严格按照议事规则确定参会人员,严格按议事规则明确表决权限,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我局召开的党组会,非党组成员均未参与党组会议题的表决。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请示报告机制,制定印发了《区水务局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了请示报告事项、报备事项清单和报告程序和实效要求等。

  三是严格规范党内文件制发。坚持立行立改,加强对组织人事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人事相关文件的审核把关,确保正确制文和用章。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完善支部建设。坚持立行立改,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按规定完善基层支部建设,凡支部正式党员达到7人以上的,及时成立支委会,规范基层党组织管理。正式成立了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水库管理中心党支部的支委会。

  二是严肃基层组织生活。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党建工作交叉互查操作细则,在各党支部间开展党建交叉互查,严格对照标准,相互查看党建资料台账,检查“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组织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各党支部限时整改。通过“以查促改”,强化各支部的学习借鉴,取长补短,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水平。

  3.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动议保密要求。加强人事业务和保密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人事干部和办文人员的保密意识,规范会议记录的印发及抄送范围,严格控制干部动议事项知悉范围。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结合空缺岗位需求和全局长远发展需要,及时通过公招、市内交流等方式引进一批紧缺专业人才补齐岗位空缺。巡察整改以来,局共引进专业干部7名。加强干部梯队建设,落实“雏鹰”计划,着重加强对3名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锻炼,加强对8名新入职专业人才的传帮带,将优秀的专业人才放到重要岗位历练。开展“知事识人,序事辨才”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和识别干部,掌握干部队伍现状,为干部选拔重用提供依据和参考。

  三是加强干部内部交流。加强干部交流工作研究,建立长效交流机制。对较长时间未交流的干部进行梳理,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及时开展内部交流,增强干部队伍活力,锻炼干部才干。

  4.加快推进上一轮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一是强化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强化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增设1名党组成员、机关专职纪委书记,补选机关纪委委员1名,配优配齐局纪委班子;起草区水务局机关纪委工作制度,明确纪委工作职责和局纪委委员工作分工,压实局纪委委员工作责任,拟参照区纪委监委相关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配套印发。制定并印发《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主动从社会各界聘请16名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和特约监督员,加强对水务工作的外部监督,有效弥补纪委监督力量的不足。

  二是强化编外人员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第三方人员管理制度,严格限制第三方人员进入,按照“严控总量,只减不增”的原则,逐步清理第三方人员并规范使用。加强外包服务项目和人员管理,全面开展第三方人员岗位梳理,项目监督检查一律由正式在编员工担任组长,杜绝第三方人员主导项目监督检查等敏感工作,对与派出单位存在利益交换风险的岗位人员进行调岗,办文、财务管理和行政审批等敏感岗位一律不使用第三方工作人员,避免发生廉政与涉密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水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纪委监委的监督下,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以驰而不息、抓铁有痕的精神,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助力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不断提升党组领导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在“四个融入”中循序整改,坚持把具体问题的整改与精神境界、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的提升相结合,相促进,坚定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局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切实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断提升依法依规履职本领。

  (二)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强化队伍管理,着力解决队伍问题,严格规范第三方人员管理,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坚持党建引领,抓好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和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创新突破、攻坚克难,实现党建工作与水务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同频共振。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工程、财务、人事等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监督惩罚力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全面整治工作中慵懒散漫问题,大力弘扬勇于担当作为、较真碰硬的优良作风。

  (四)切实抓好巩固提高,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局党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局党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分阶段解决节点性问题,加快整改进度,不整改完不收兵。对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不断加以解决;对重点难点问题和矛盾集中的工作,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带头下沉一线一抓到底。坚持较真碰硬,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统筹推进水务事业各项任务,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体现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9月12日至10月12日。联系方式:电话0755-28945599;邮政信箱: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11号水务大楼613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72;电子邮箱swj@lg.gov.cn。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党组

        2023年9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