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7日至5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城投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1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城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城投集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贯穿巡察整改始终,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态度明确且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城投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有关工作。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学习、谈心谈话,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工作例会、干部大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等,反复强调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极端重要性,要求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态度上坚决,行动上迅速,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察整改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等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分别牵头抓好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并实施对账销号管理,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部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做到了问题一项不漏、任务细化到岗、措施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督促检查,与业绩考核等挂钩严肃整改问责。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通过周例会、专题会、专项检查、情况通报等形式,对各责任部门的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督,坚持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难点问题重点督办。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工作进度慢、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及时提醒,严肃问责,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与各部门、辖属企业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与员工年终评先评优挂钩,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改进工作健全机制增强动力。区城投集团党委坚持分类施策,对单一问题,确保真改实改、限期办结;对涉及体制机制和需要长期推进解决的问题,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同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根源,着力在源头治理、风险防范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持之以恒地巩固好、坚持好、运用好整改成果,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切实把巡察的过程变成改进工作、健全机制、增强动力的过程。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1.加强政治学习教育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根据深圳市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内容指引进一步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对辖属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本领域本行业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进行重点督学,对未安排学习或未及时学习的进行书面提醒,确保学习长效;严格落实政治要件闭环机制,定期梳理学习、工作部署、工作落实及完成情况,形成工作台账;每季度定期上报集团党委第一议题学习清单,每月定期检查辖属企业党支部第一议题清单。二是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用结合。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时间内容、学习形式并进一步加强与集团核心业务的结合。三是加强调研覆盖面。结合集团年度工作重点和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业务实际,制定了集团《关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围绕集团党的建设、项目建设和经营发展等重点难点堵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注重调研工作实效,把调查研究与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强化调研成果运用,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四是扎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针对既有在建项目,均制定倒排工期计划,按计划实施;对存在工期延误的社康,按照合同条款,对承包商处罚;编制完成《工程进度管理办法》加强工程建设进度控制。
2.深化国企改革
一是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同时固定董事会召开的时间及频次;结合实际,组织外部董事沟通交流活动,听取外部董事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完成职工董事选举;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企业发展规划、集体合同、薪酬福利、劳动保护等事项,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邀请职工代表参与集团年度总结计划会、务虚会和重大经营事项,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职工董事、监事按程序列席集团党委会议,参与民主监督管理。二是完成对二级企业的改革整合。深入开展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及人力资源规划,结合集团实际逐步加强二级企业董监高人员配置;实施集团“放权赋能”改革,各辖属企业均已完成党组织、董事会、经营班子会议事规则的修订,进一步明确“决定权”与“经营权”的边界;辖属企业均已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职;各辖属企业已完善本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控;辖属企业完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
3.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
一是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制定集团“十四五”改革实施方案以及组织架构改革方案,构建了“四加一”主营业务板块,为集团拓展业务、优化收入来源打下坚实基础;按照战略定位,确保深圳建筑产业生态智谷、深圳工业软件园、平湖智造园等重大项目高水平建设和高效推进;积极参与园区协同发展基金设立方案及公募REITS项目立项。二是加强对参股企业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产权代表的选派条件及考核,参股企业监督监管,集团财务、审计职能部门的管理原则,对参股企业出现连续亏损情况的处置措施;完成参股企业类别划分,按照重要参股企业和一般参股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三是加强对个别控股合资企业资源整合。与合资方沟通协调,约定业务导入对赌条款,明确双方资源导入机制;组建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形成竞争机制,推动公司管理服务水平和经营效益。
4.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
一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制定集团限定使用模拟工程量清单、委托管理项目设计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及项目投资管理等制度并开展培训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风险防控管理;对个别重点项目全面梳理工期延期原因,形成项目延期情况书面报告材料,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二是落实招商稳商成效。积极应对项目招商不利局面,积极开展预招商工作,2023年项目招商率近80%,后续加大招商力度,争取尽快完成剩余产业空间招租;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处理企业退租问题;结合实际对相关物业开展租金评估工作并按照最新租赁评估价格进行招商租赁。
5.强化防范化解风险意识
一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开展对内部件借阅台账自查,严格落实密件借阅管理和借阅领导审批制度;开展专兼职档案员培训工作;对辖属企业开展档案管理检查,加大统筹指导力度,提高了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规范信访工作。成立集团矛盾纠纷化解攻坚行动协调小组,负责攻坚行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办等工作;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参加区信访局开展的各类培训;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处理流程,建立信访联络员制度;立项单位做好集团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前的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压力传导机制。修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方案;指导辖属企业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组织纪检委员开展培训,严格依规履行纪律监督职责,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内部监管。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对关键环节强化事前审核,健全完善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管控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强化全过程监督。三是强化制度落实。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健全风险防控清单的监督检查机制。
2.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制定谈心谈话计划安排,对苗头性问题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惩处。二是坚持以案促改。梳理近年来集团实际案例,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件的震慑效应。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落实差旅费报销标准。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执行费用开支管理办法。二是强化二级企业商务接待的管控。对二级企业财务人员培训,加强财务单据的审核把关;不定期开展三公经费等专项检查工作。
4.防范工程建设领域风险
一是规范工程招标管理。健全制度,完善工程招投标工作机制、投标项目资格事前审查机制及定标委员分类及组建程序,强化监督管理。二是加强工程服务管理。组织集团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培训,加强工程造价、监理、保险等全过程监督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合同履约及追责。制定相关制度,加大合同履约管理的力度。
5.健全内控机制
一是加强居间协议委托管理。完善有关招商制度,严格审查审批流程,加强监督管理。二是加强对二级企业资金资产监管。建立合同履约检查机制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进行问责;加强租赁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条款变更等审批制度,规范决策流程;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公租房租赁保证金进行全面审计。三是健全租金追缴机制。做好客户分析,对于履约情况相对良好,仅因企业周转而欠租的客户,考虑到当前的营商环境要求以及服务企业的宗旨,采用非诉手段催缴更能兼顾效率与降低催缴成本,对于客户分析结果显示不宜采用谈判方式的欠租企业,及时采取诉讼方式全力推动化解风险,最大限度保障国有资产减少流失。
6.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一是规范使用教育经费。按照上级有关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员工集中培训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二是规范使用企业滴滴。取消滴滴业务公车代驾功能,定期开展对公务用车费用检查,加强公务用车及社会化公务出行方式的管理力度。三是加强财务报账管理。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要求对已审核的单据及时在系统进行操作处理,不定期开展抽查工作,强化内部监督。
(三)深入推进国企党建,强化干部队伍选拔任用
1.发挥党委领导作用
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编制领导班子成员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加强对党委会议题的把关审核及表决程序管理。
2.加大党建工作力度
一是巩固国企党建专项检查成果。开展党务工作专题培训班,加强对二级企业党建工作全面检查及定期督查及时完成问题整改。二是加强对二级企业的党务工作指导。开展对二级企业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加强在发展党员各个环节对发展党员档案进行审核,督导各党支部专题学习民主集中制的相关规定,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三是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度。制定“一企一品”党建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措施及考核机制,各党支部将党建品牌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明确具体实施措施。
3.规范干部选拔任用
一是强化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深入开展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及人力资源规划,未来结合集团薪酬总额、经营效益和业务发展逐步加强干部队伍的配置;制定放权赋能方案,明确辖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权限下放给辖属企业,持续引进年轻专业人才,逐步优化集团人才队伍年龄结构。二是健全落实选人用人制度。制定完善3项人事制度,进一步提高人事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优化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规范员工招聘工作,完成集团及辖属企业薪酬绩效改革,搭建管理、专业双通道机制。三是加强对二级企业干部选拔监管。深入学习上级相关政策文件及内部制度,严格执行《辖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明确任职资格条件、程序、权限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二级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严格干部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切实落实国企员工出入境管理规定及时做好重要岗位人员证件管理和备案,进一步规范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对二级企业考勤监督。修订《请休假(考勤)管理办法》,并指导辖属企业优化请休假、考勤等有关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辖属企业考勤执行情况,明确要求辖属企业定期将考勤情况报集团备案。三是加强对非在编人员监管。制定《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建立非在编人员管理台账并定期更新,实时掌握非在编人员情况,加强对非在编人员的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区城投集团切实把深化巡察整改作为破解推动高质量发展难题、检验企业改革发展成效的重要实践,通过抓实问题整改、抓深专项整治、抓牢长效机制,做到新问题及时解决、难问题重点攻克、老问题持续整治,动真碰硬求实效。接下来,区城投集团将进一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改”为关键,以“实”为重点,推动集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夯实发展根基,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制度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务实调查研究,推动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深度融合、有效联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立人才梯度培养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牢固树立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建立和完善激励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的有效机制。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把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形成对各种权力有效监控的制度体系。
(二)抓实后续整改,确保问题见底清零和巩固拓展取得更多成效。坚持把当前的巡察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坚决把后续整改工作抓牢抓实,确保问题见底清零的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注重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推进长效建设;对基本完成还需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扎实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对于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杜绝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进一步查漏补缺,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管用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大制度宣贯和执行力度,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定期检查、评估制度执行情况,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落实到位,促进集团管理质量再提升。
(三)树立长远目标,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作出更大贡献。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双区”建设结合起来,与区委实施“一芯两核多支点”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对标一流企业,树立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观念,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优化投资策略与运作模式,以产业空间建设为重点,以品牌建设为抓手,以优质高效为追求,不断推进集团在城市综合开发、重大项目建设、园区招商运营、城市服务等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经济社会效益。以党的政治文化为引领,以集团发展战略为中心,积极构建“崇德勇毅、正心笃行”企业精神,提升员工的凝聚力、战斗力,增强集团核心竞争力,展现国企担当、国企作为,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效推动集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龙岗加快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贡献更多城投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3月13日至4月13日。
联系电话:0755-28962902;邮政信箱: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3楼;邮政编码:518000;电子邮箱:ctjdjb@lg.gov.cn。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