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1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团区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29日,区委巡察组向团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团区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团区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夯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团区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充分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检验“四个意识”“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和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讲政治的态度和敢担当的精神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2024年3月29日,召开团区委书记专题会全面传达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剖析问题原因,研究整改措施。2024年5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列席,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全面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打牢了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成立以团区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团区委办公室设立巡察整改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主动履职,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一岗双责”,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把握时间节点、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所负责部门的巡察整改工作,做到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期间先后召开3次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每周例会定期调度整改进度,常态化推进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格工作标准,确保整改成效。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团区委书记会审议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按照“领导带头、立行立改、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制定了《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注重统筹结合,强化成果运用。根据本次巡察指出的各种问题,深入思考,重点把规范行政作为、强化内部管理、完善服务保障作为落实整改的关键环节,注重在建章立制打基础、强化作风管长效上下功夫。利用整改时机,对原有政策制度办法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和出台了一批制度办法。通过整改,单位日常管理制度更趋健全,行政审批、项目审核、资金拨付等重大决策事项更趋科学规范,服务保障更趋精准到位。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上级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部署方面
1.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党的政治理论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批示精神。通过团区委书记会“第一议题”组织完成对《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东北大学全体师生的重要回信精神、习近平给南京审计大学审计专业硕士国际班留学生系列回信精神的集中传达学习。
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提升学习质量。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储备库,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形成储备表单,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和贯彻落实。巡察集中整改以来,以团区委书记会“第一议题”方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7次。
2.注重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
一是规范开展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完善团区委理论学习机制,审议并印发《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4年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巡察集中整改以来,开展6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
二是及时传达学习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学习上级共青团重要会议精神。通过团区委书记会“第一议题”组织完成对团省委十四届六次和七次全会精神,团市委六届十次、七届二次、三次、四次和五次全会精神的集中传达学习。巡察集中整改以来,通过团区委书记会“第一议题”、团区委常委会、团区委全会等方式传达学习上级共青团重要会议精神6次。
3.严格贯彻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
一是组织召开团区委书记专题会,专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建立健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实施方案》。
二是建立团区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展情况台账,“一把手”亲自抓落实,明确专人盯办,每年梳理1次政治要件落实情况,及时向区委专题汇报,形成闭环落实机制。
4.扎实深入推进志愿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建立志愿服务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联席会商制度,2024年一季度完成全区志愿服务深入参与基层治理工作中的问题收集,2024年5月10日组织召开志愿服务深入参与基层治理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研究讨论了志愿服务深入参与助残扶弱、信访维稳、大型赛事等重点工作事项,为助力龙岗区高质量发展凝聚志愿力量。
二是2023年12月以来,每季度走访基层志愿服务队伍,加强对基层志愿服务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2023年12月开展了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志愿者礼遇计划等专项督导检查;自2024年6月起,通过实地走访、交流座谈、收集资料等方式组织开展全区志愿服务调研工作。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龙岗区志愿服务制度汇编》。
四是加强对全区专业团体志愿服务队伍的指导和管理,已建成小区志愿服务队伍571支,并印发《龙岗区关于推进小区志愿服务队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5.用心用情服务青年创新创业
一是用好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及“统战+青创+企服”全功能基地,持续擦亮青年创新创业“导师领航计划”“青创大讲堂”等品牌项目。巡察集中整改以来,推出《龙岗青年衣食住行生活指南手册》,加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手册》,为解决港澳青年来龙岗创新创业、学习生活需求提供精准服务。接待香港黄大仙交流团参访,组织走进深圳交易集团,赴河源、广州、上海、浙江等地开展创新创业考察交流等活动共23场次,服务创新创业青年960余人次。
二是持续深化“团员青年服务岗”品牌项目,深入企业集聚地,密切联系区内各大产业园区,扩大服务覆盖面。2024年以来,联合区科创局,为龙岗创新创业青年对接科创惠企政策和资源;联合深圳台商协会东片区、区人力资源局、龙岗社保分局,面向在龙岗各片区工作和创业的70余名台湾青年,组织开展劳动法规专场活动;组织龙岗法院青年团干走进布吉街道,服务街道辖区及周边创新创业青年50余名。
6.加大对非公企业团建工作的指导力度
一是着力加强非公企业团组织建设,持续提升非公企业团组织覆盖率。每年按期摸排非公企业建团情况,对符合建团条件的企业推动实现应建尽建,对不满足建团条件的企业采用园区联建等方式,截至2024年6月,全区已建成非公企业团组织1321家,超额完成上级交办新兴领域建团任务。
二是坚持“摸排”“组建”“服务”三同步,大力加强“两新”企业团组织建设,做好“两企三新”就业青年思想引领。在五四青年节等重要节点契机,以团组织名义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开展团建活动等,推动“两新”团组织发挥实效,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
7.严把重点项目进度关
持续开展“青年人才启梦港”“展翅训练营”等品牌活动,不断挖掘、引进人才和项目,2024年开展“青年人才启梦港”系列品牌活动2场次,超100名青年科技骨干、青年创业者参加,对接服务人才项目8个,在孵项目(企业)7个。截至2024年6月,已引进青年科技骨干、企业家42名。
8.持续整治基层团组织“空心化”、“弱化”和“失联团员”问题
实施软弱涣散基层团组织排查整改,集中整治“空心团支部”和“超大团支部”。指导各级团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失联团员”的核查处理。截至2024年6月,空心团支部、超大团支部均已控制在团省考核标准以内。
9.持续增强青年服务活动覆盖面、吸引力
一是开展青年服务需求调研,以兴趣爱好为导向,打造龙岗“青年夜校”,推出书画类、舞蹈类、语言类、职业技能提升类等9种主题类型课程。巡察集中整改以来,累计开展夜校课程96次,服务2440余人次。
二是深化打造“流动少年宫”项目,聚焦青少年公共文化和成长需求,一体化开发调动区街社三级资源,在102个社区累计开展活动500场,服务青少年7万余人次。巡察集中整改以来,面向全市征集53个青少年公益服务项目,选出20个项目开展项目展演。
三是进一步发挥龙岗区“青年之家”阵地作用,为广大青年群众提供多元化、精准化服务,营造有利于青年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指导符合条件的街道、社区成立青年之家33个、社区少工委104个,有效推动团的组织形态、服务项目在青少年身边实现有形化、常态化。
10.加强基层团干教育培训
一是建立“青马工程”培训班体系,涵盖各级团干、少先队辅导员等。
二是常态化组织各级团干、少先队辅导员等开展培训。推荐团干参加团中央、省、市各级培训。指导下级团工委定期开展专业提升、理论宣讲等专题培训。
三是依托“智慧团建”“青年之家”线上线下等平台,对基层团干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巡察集中整改以来,组织中学领域团干及少先队辅导员参与市级培训3场,共20人次参加;组织区级团干、区级少先队辅导员培训4场,共419人次参加。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内部管理方面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部署会、龙岗共青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部署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和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区共青团系统落到实处。
二是按照区委要求书面汇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是落实“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工作要求,主要负责人于2024年1月11日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抓好“一把手”监督管理责任,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是结合团区委实际制定并印发《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五是重点围绕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风险点,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行动,形成2024年团区委廉政风险点排查清单。
2.注重增强谈话提醒效果
一是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和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是制定《龙岗团区委2024年谈心谈话和谈话提醒工作计划》,杜绝谈话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等行为,督促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三是拓展谈心谈话工作覆盖面,在谈话过程中深入了解干部职工思想,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落实。2024年以来,已规范性开展谈心谈话31人次。
3.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一是修订完善《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采购管理制度》,成立采购小组和采购项目评标小组,明确单位采购工作牵头部门和各部室负责人职责等相关内容,并于2024年3月5日印发《关于调整团区委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
二是修订完善《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内控工作,排查内控节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对存在漏洞的风险点进行梳理。通过编制《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和《2023年度单位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发挥内控的监督和规范作用,为防范各类风险筑牢防线,推进内控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4.加强基层工作的调研指导
一是创新调研形式,常态化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定期开展专业提升、理论宣讲等专题培训,依托“青年之家”“青年夜校”等品牌阵地,常态化开展青年交友、能力提升等活动。
二是推动各街道团工委开通团费使用账户,通过返还团费的方式,强化共青团工作经费保障,巡察集中整改以来,审批下拨团费2笔。
三是加强与教育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以及各中小学校的工作协调,联合教育团工委按照《龙岗区教育局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全区公办学校大队辅导员配备情况开展了调查,除任职未满1年尚未达到备案年限外,所有公办学校的大队辅导员任命均通过教育系统备案并获得批复,取得中层待遇,教育系统已发文做出规定并配备职数。
四是针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难点、痛点,开展龙岗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专项调研,已完成初步调研报告,联合区教育局通过开展辅导员培训、座谈会、交流活动、名辅导员工作室创建等形式,不断加强提升辅导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5.持续深化工作作风建设
一是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上级纪委通报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切实转变思想作风。
二是转变工作方式,持续加大调查研究,牵头“有得住”工作以来,先后赴福田、南山、宝安、光明等区以及泊寓、京基智慧、马蹄山等40个阵地调研,及时掌握兄弟区政策、经验以及我区实际情况,为后续开展“有得住”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6.规范管理使用公务用车
已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申请台账。执行公务用车前,均在“龙岗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填写用车申请。
7.规范采购工作程序
一是结合区财政局采购科意见,修订完善《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采购管理制度》,规定采购申请科室需对供应商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填写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表,严格落实和执行自行采购程序;同时细化采购工作流程,办公室对各部室采购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对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整改。
二是开展学习分享会,组织团区委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费用申请、合同审批、归档管理等财务知识,做到各采购责任部门应知应会,进一步提高机关内控管理工作水平。
8.严格供应商资质审查
一是修订完善《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采购管理制度》,规定采购科室须公开征集或邀请不少于3家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交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报告等资料,规范供应商资质审查,通过集体决策后确定。
二是加强提醒谈话,就本次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对涉及的采购科室负责人、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9.严格按照预算经费开展项目采购
一是修订完善《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采购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调整团区委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强化采购领导小组职责,进一步规范项目的必要性、采购方式、成交价格等。
二是加强提醒谈话,就本次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对涉及的采购部门负责人、财务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10.严格把好合同签订关
一是修订完善《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合同管理制度》,规定所有合同须经我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24年以来,由常年法律顾问审核、修改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49份。
二是对所有已签合同进行梳理核对,根据修订完善的《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后续合同签订程序及文书管理工作。
11.严格做好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采购管理制度》,规定采购申请科室为验收小组主体,验收小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和要求,对采购的货物、服务的技术规格、质量标准、合同成果是否满足采购合同约定进行逐一验收,并记录验收情况,明确验收结论,对验收结果进行签字确认。验收报告由科室主要负责人、经办人共同签字。
二是已要求志愿服务项目按照约定条款完成进度情况,分批进行款项支付。
12.规范项目档案管理
一是修订完善《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采购管理制度》,按照最新制度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二是强化监督,定期审查项目档案材料,缺失的及时补齐。2024年以来,规范整理2024年项目档案45份。
1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是修订完善《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
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统筹管理,对团区委国有固定资产开展盘底、清查、入账工作,并指定专人跟进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管理和维护固定资产系统。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团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并审议印发《团区委“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团区委常委会。
2.扎实推进兼职副书记严格履职
一是印发《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关于团区委兼职副书记分工的通知》,明确兼职副书记工作职责和分工。
二是提高兼职副书记参与度,邀请兼职副书记列席团区委常委会、龙岗共青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会议,并参与团区委重大工作部署研究及贯彻落实。
3.严格审议重要工作制度
一是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及对外投资或合作等重大事项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将修订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信访工作等制度提交书记会研究讨论。
4.持续提高团费收缴率
采用“智慧团建”月通报、电话催报等方式,对团费收缴有关情况进行督促督办跟进,并将团费收缴情况纳入团组织考核,对落实不力的直接在年底团组织考核中给予扣分,压实团组织团费收缴主体责任。
5.加大青年驿站建设力度
利用“民生大盆菜”等资源,联合各街道各部门潜力资源,力争打造更多青年驿站。园山青年驿站现共设置6个固定床位、14个单日床位,巡察集中整改以来,服务190名青年入住。坂田街道星河WORLD青年驿站现共设置10个床位,巡察集中整改以来,服务67名青年入住。
6.不断规范党务工作
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每月召开一次党总支部支委会,并按要求做好记录,增强规范性和实效性。巡察集中整改以来,团区委党总支部每月均已按时召开2次支委会、总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团区委办公室党支部已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团区委团务部党支部已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
7.选优配齐干部队伍
一是根据编制空缺情况,通过录用、选调等方式及时充实公务员队伍。
二是优化干部队伍配置,结合我委编制实际,积极从应届毕业生、年轻人才队伍中选调、招考高素质人才,储备年轻干部,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
8.加大干部队伍管理力度
一是立行立改,严格按照《龙岗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在编在岗干部、关键敏感岗位人员,做到应备尽备。
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本单位证照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备案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照做到应收尽收,做好登记造册,经审批后方可领取、使用。
三是因私出国(境)证照每次领取、使用、归还情况严格进行台账管理,对不按规定限时缴交证照的,及时提醒,对出现违规的情形及时向区委组织部报告。
(四)关于上一轮巡察、审计等问题整改方面
一是修订完善《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采购管理制度》,开展学习分享会,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费用申请、合同审批、归档管理等财务知识,做到各采购责任部门应知应会,进一步提高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出入境备案管理与台账登记,对在编在岗干部、关键敏感岗位人员,做到应备尽备,对备案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照做到应收尽收,做好登记造册。
三是结合日常监管,对近年来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问题常态化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存在反复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再督查,防止整改标准不高、问题出现反复等情形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聚焦政治引领,扎实强化理论学习。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执行“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现理论学习“关键少数”示范引领、“绝大多数”全面覆盖。推动党员焕发活力、争先创优,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
(二)聚焦队伍建设,扎实锤炼过硬本领。围绕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团干部队伍,推动团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全区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选拔使用一些综合素质好、潜力大的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团干部队伍结构。坚持党建带团建,加强基层团干部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团干部队伍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三)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青创龙岗”体系,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助力青年在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彰显作为。发挥“区青年科学研究院”作用,建立青年科技人才和科研项目储备库,为青年科研成果转化及落地提供全生命周期孵化服务。落实共青团助力“百千万工程”措施,与各地共青团组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打造“志愿者之城”4.0升级版,重点升级改造志愿服务站,打造智慧志愿服务平台,推广社区小区志愿服务议事会,带领青年投身基层社会治理。
(四)聚焦作风优化,扎实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思想和行动的基本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的防控力度。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区委巡察、内控审查等一系列“政治体检”,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实、用到位;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5月6日至6月6日。
联系电话:0755-28900848;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16楼1629室。邮政编码:518172;电子邮箱:lgtwbgs@lg.gov.cn。
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