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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委员会关于七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 来源: 龙岗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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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1月12日,区级交叉巡察第八组对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28日,区级交叉巡察第八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2024年4月,按照区委关于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并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党组改设为党组性质的党委。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全盘认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立足财政职责,第一时间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分解任务和分工,逐项压实整改责任,定期督办指导,强化日常监督,抓好成果运用,确保巡察建议落实到位,问题得到解决,推动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动员部署。区财政局党组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坚决落实整改,全面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迅速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完成目标和完成时限,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三)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成效。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办,分管负责同志督导检查,各部门具体落实,对照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党委(党组)先后6次专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积极跟进督促55个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对未完成的问题明确原因,加强针对性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四)实现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集中整改期间,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共制订、修订龙岗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及局会议管理规定等制度12项,以建章立制为重要抓手,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着力在常抓不懈上下足功夫,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履行主责主业方面

  1.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是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学习等制度,做到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二是在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手段上下功夫。制定局班子成员讲党课年度计划,先后开展“讲解国情、党情、社情及民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理论宣讲;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围绕工作实际进行专题研讨,提升学习成效;组织青年干部开展“弘扬五四精神 展现财政担当”读书会,着力提升年轻干部的学习能力、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

  2.强化局党委把方向管大局责任

  一是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结合财政工作职责使命,修订局会议管理规定,形成会议议事规则,深化细化议事事项,进一步厘清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等会议议事边界,将“研究区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及资金统筹等重大事项”等属于“大财政”(全区财政预算管理事项)的重大决策事项纳入党委会议议事清单。二是规范会议记录管理。充实工作力量、合理安排分工,提高会议记录整理效率。巡察反馈以来,均按规定及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修订局采购管理规定,合理调整集体决策的采购事项金额。

  3.聚焦主责主业抓落实

  一是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扩大监督覆盖面,优化监督机制,加大对预算编审与执行、预算绩效评价、专项资金、财政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抓好常态化预算执行督促工作,强化绩效评价整改效能和结果应用,规范专项资金预算调剂管理,完善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管控,推动建立非税收入催缴长效机制,多措并举提升财政监督实效,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运用现场检查、专业平台信息检索、专业领域专家意见等多种渠道,提高主动发现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对于经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提升采购监管震慑力。三是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质效。加强业务指导,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通知,督促各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梳理在建工程项目转固情况、已完工或竣工验收尚未办理工程结算审核的项目情况、已出具评审报告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情况和产权登记及入账情况,推动各建设单位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四是提升债务风险防范能力。充分研判我区债务风险,严格控制债务率,根据当年财力水平合理谋划每年债券资金发行规模,制定债务还本付息计划清单,按时足额拨付当年还本付息资金,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五是加强政府物业管理使用。加强与开发单位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工程造价站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督促开发单位及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梳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在外租赁物业现状及新增物业需求,与职能部门、所在街道办、社区等多部门联动,将自有物业及新增物业供应情况进行比对匹配,整合调剂政府物业,充分发挥政府物业使用效益。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压紧压实责任落实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以严的基调推进正风肃纪工作。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更新制订局党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职责分工,强化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制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召开党风廉政大会,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各级责任落实更加精准有效。三是发挥局机关纪检监督作用。召开纪检监督工作座谈会,明确执纪监督任务分工,定期研究年度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情况,规范权力运行,为财政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四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讲廉政专题党课、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教学等方式,发挥“以案促改”反面案例警示作用,推动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强化纪律意识。

  2.抓实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一是开展批评教育。及时对违纪同志进行约谈批评,督促端正工作态度,树牢大局意识和效率意识,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增强警示作用,严肃工作作风。二是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提升行动。制定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整顿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采取多层级讲党课、专项督查督办、全覆盖谈心谈话、专项纪律检查、“八小时外”监督等系列措施持续推动干部队伍纪律意识更加牢固、作风更加扎实,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围绕上下班情况、工作时间在岗、会风会纪等方面,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预防和解决苗头性问题,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3.强化干部担当作为意识

  一是提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严格按照区委编办核定的机构职能,加强对全局购买服务经费的梳理,严格审核把关预算安排,厘清购买服务边界,控制购买服务规模,自觉增强担当作为意识。二是提升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质效。高效推动历史存量项目加快评审,常态化落实评审工作要求,强化评审结果运用,助力建设单位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三是推动预算编制精细化。严格按照财政预算项目管理要求和《政府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部门预算,明确各项预算支出的资金来源、具体用途和使用金额,提升预算编制科学规范精准水平。

  4.坚决纠正形式主义问题

  一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台账工作。开展党务履职能力提升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增强全局党务工作者的党建业务实操能力。定期开展党建台账记录检查,加强党建台账规范化标准化记录。二是严肃加强会计监督。继续加强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培训,规范现场行政检查审批程序,及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并形成书面报告,做好后续案卷归档等工作。三是提升内部控制报告编写和预算自评工作质量。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内控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的业务政策学习、专题培训,提高专业素质。通过加强全区性业务培训指导、监督检查,强化各单位内控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夯实业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基础。

  5.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加强经费报销管理。更新完善局有关经费报销审批表,各项经费报销资料合法、合规、完整。二是严格办公家具配置。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员、采购专员、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深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专业能力和提升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固定资产专项清查,按要求落实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不超标购置。三是规范工会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职工工会福利项目发放范围、发放标准等相关规定以及市、区下发的有关消费帮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高效、合理用好工会经费。

  6.严格规范内部控制管理

  一是规范采购活动管理。修订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政府采购项目,并增加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环节,由审查人按规定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开展资格审查。二是规范会计核算管理。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及时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完成调账整改。组织编印全区国库集中支付审核业务操作指引和政策文件汇编,细化明确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审核要点、具体流程以及各类支付事项的开支范围、标准、报账单据、经济分类科目选用、会计分录等,进一步推动提升全区财务管理工作质量。三是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修订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强化履约验收环节管理,明确组建不少于3人的验收小组,按合同约定内容开展验收。

  7.持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有关要求,摸清固定资产配置底数,根据实际工作中设备使用需求,及时更新资产台账,优化固定资产配置。二是加强与区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及时完成固定资产处置,做到账实相符。

  8.深化工程管理标准

  一是加强文件审核。局采购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各类工程需求文件的审核把关。二是加强合同把关。仔细研究工程特征,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必要时进行专业咨询,按照工程实际所需时间确定服务期限。三是加强工程工期评估。科学评估工程项目预计工期,充分考虑施工时间受限等因素,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竣工及验收条款,完善工程结算及竣工决算工作管理机制。四是严格工程变更审批手续。加强《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学习,加强工程施工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按照工程结算相关规定完善审核流程。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扎实抓好党员培养发展工作

  一是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及时补充完善党员发展的各项基本材料,规范公示期,确保党员发展各环节符合流程。二是加强党性教育。结合“三会一课”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党纪学习教育等,组织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与学习,引导上述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三是加强审核把关。组织全局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工作文件,严格审核把关基本材料、发展程序、培养教育等方面,扎实推动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开展。

  2.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成效

  一是加强队伍梯队建设。继续加大干部队伍建设的全面统筹与长远规划,多渠道引进人才,适时填补职数空缺,完善队伍梯队。二是优化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规定,有序完善干部交流动议、任职谈话、干部选拔使用材料归档等工作。三是要严格干部出入(国)境管理。对照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干部证照管理,做好出入境审批和请休假审批之间的联动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和加大整改力度。下一步,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党委将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以优良作风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局党委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多措并举确保年度财政收支平衡。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更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升巡察整改成效。局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抓好督办和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现有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或长期坚持事项,加强改革创新、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定期研究推进,确保所有整改事项改到位、见成效。

  (三)强化建章立制,扎实推动成果转化。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深化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成果贯穿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四)强化作风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新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恪守政治纪律等六大纪律,自觉规范日常行为,持续推动队伍作风转变提升。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锻炼、考验干部,不断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综合素质能力,打造“敢担当、勇争先、善作为”的财政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5月6日至6月6日。

  联系电话:0755-28922892;邮政信箱: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7号财政大厦,邮政编码:518172;电子邮箱:lgqczjts@lg.gov.cn。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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