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2月5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2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严抓实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扛起主体责任,把推进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党组书记、局长李家康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对照巡察组对我局提出的5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建议,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统筹抓部署、抓督导、抓整改,全面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监管,确保巡察点到的问题逐项整改销号。
(一)统一思想认识,打牢整改思想基础。区委第五巡察组向区水务局党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当天下午就召开党组会,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主动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研究部署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通过学习,全体党组成员进一步增强了扎实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成立专门机构,强化整改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家康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落实等日常工作。整改期间,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李家康同志6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落实情况汇报,就抓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将较真碰硬贯穿巡察整改的始末,有序推进整改落实。
(三)制定专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任务。针对巡察组反馈的5大方面16项具体问题的意见建议,我局经深入研究,印发了《区水务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深龙水党组〔2021〕15号),将整改内容逐条逐项分解到位,形成139项具体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责任主体,实行逐项销号制度。整改过程中,始终坚持着眼长远,注重标本兼治,在解决巡察反馈具体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制定完善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37项,从根本上正本清源、堵塞漏洞。
(四)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整改扎实长效。局党组积极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沟通汇报,及时听取宝贵意见和建议。整改工作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时报送区纪委监委审核把关。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多次深入我局调研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并指出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强化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二、聚焦发现问题,从严从实整改,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细抓好
(一)“党的政治领导力不足,推进重点工作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状态:正在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制度化抓好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制定了《区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今年以来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深入学习领会系统治水的科学内涵,以水质稳定达标为目标,全面推进“十个全覆盖”查漏补缺,努力补齐水务基础设施历史欠账;深入践行系统治水理念,积极构建全要素治理、全流域统筹机制。深入研究,不断优化区域水厂布局规划方案,着眼龙岗长远发展,构建优质、安全、集约的供水格局。
二是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小区正本清源、管网雨污分流查漏补缺,持续开展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和错混接点整治。巡察整改期间,新增完成正本清源小区改造147个,新建管网约65公里,修复管网约10公里;对具有补水条件的59条河道全面实施补水,目前实现补水49条,年底将实现全面补水;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和碧道建设,加快水生态修复;大力推进河道、管网管养体制改革,加强水质动态分析及问题溯源整改,配齐配强水政执法力量。上半年开展现场执法100余次,立案24宗,处罚17宗,罚款132.75万元。
三是全面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了集体议事决策机制,在系统梳理、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中共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龙岗区水务局局长办公会工作规则》等8项工作规则和指引,全面厘清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招标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的议事目录清单和决策规则,切实减少职责交叉,有效防止出现界限不清的情况。
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由局主要负责人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直属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上半年,组织开展了2期相关工作培训,制定舆情应对工作预案等4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落实。
2.针对“领导班子政治素养不高,班子内部不和谐”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提前召开预备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生活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规范开好民主生活会打好思想基础。各党组成员认真撰写剖析材料,实事求是查摆问题;领导干部之间敞开心扉,真诚谈心谈话。6月17日,区水务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陈徐侠组长参加,党组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秉持公心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诚听取其他领导干部的意见,达到了红脸出汗、政治洗礼和党性锻炼的预期目的。
二是强化班子素质和能力建设。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抓实“第一议题”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对照班子所需,精心挑选学习议题,通过学习提升领导班子政治素养,增强容人容事、坦诚相见的气度,养成闻过则喜、从谏如流的胸襟,增进班子团结。强化党组的政治领导力,党组书记、局长李家康同志先后与班子成员逐一谈话,坦诚交流思想和交换意见,提醒大家自觉遵规守纪、带头维护党组和领导班子权威,做到凡事出于公心、精诚团结、奋发有为,共同提高领导班子干事创业能力。制定了《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工作指引》,明确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常态化加强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化解矛盾和误解,保持班子和谐、政令畅通。目前,班子团结共事、工作氛围融洽,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3.针对“党组统筹谋划、科学决策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状态:正在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坚持系统思维,结合龙岗城市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计划在《深圳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式印发后,于今年10月报区政府批准印发;加强部门联动,加快推进优质饮用水入户改造申请等前期工作,确保应改尽改,为2025年实现直饮水全覆盖打下基础;建立优质饮用水入户等供水设施工程督查督办机制,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每周召开例会对工程进行督查、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区供水设施建设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工程报批报建工作。加强内部统筹,尽量减少重复开挖;对于涉及燃气、电力、通讯、道路改扩建、路面黑化、优秀城中村等相关工程,在设计阶段严格按“深圳90”要求报规划部门统筹征求意见,加强跨部门沟通,按行业统筹原则制定占道施工计划,尽量减少施工扰民。
二是增强决策的专业性。加强专业技术学习,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为契机,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上门授课,深入学习系统治水理念;建立完善技术委员会制度,强化项目技术方案分级审查,通过充分论证后再组织实施,提高项目决策科学性;积极引入专业干部,通过公务员、职员公开招考,引入高素质专业人才15名,大大提升了专业干部比例。务实稳妥推进碧道建设,先后召开4次专家论证会,对碧道建设方案进行严格把关,引入优质专业代建机构确保碧道建设品质。完善行政审批机制,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对新开工建设河道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查,杜绝河道断面“三面光”,结合城市旧改更新,推进河道护岸生态化建设。
三是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对水务建设项目“邻避”问题的防范与化解,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前期调研,充分了解居民想法及诉求,避免出现项目实施后再被否定的情况。强化重大项目的管理,局党组加强对重大复杂艰巨任务的研判,从长远的眼光,慎重选择专业部门、专业干部一跟到底,避免因人员调整频繁换帅,导致频繁调整思路、前后脱节。针对大排查项目未完成部分内容,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加强与区发改、财政部门对接,尽快规范做好项目结算工作。
4.针对“治水提质工作成效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状态:正在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水务工程质量监管。严格压实参建单位、监督机构的责任,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或督促建设单位申报水务建设市场不良行为。上半年已申报不良行为记录11宗。进一步强化水务工程精细化管理,在合同中进一步细化违约处罚条款,将行业主管部门、监督部门下发的各项通报列入处罚条款,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岗头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现场管理,组织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狠抓工程质量和进度,岗头河项目主体工程已于5月底完工。
二是强化排水问题整治力度。在“十三五”期间完成109段41.37公里暗渠治理的基础上,通过岸上正本清源等方式,强力攻坚剩余20公里暗渠整治工作,推动实现2021年暗渠全治理,上半年已完成5.76公里暗渠整治。针对积水内涝问题,制定“一点一策”方案,近期通过管道清疏、增加雨水收集系统等临时措施缓解问题,远期通过工程改造彻底解决问题。目前,39个低洼易涝风险点有13处正在实施工程改造,10处已列入2021年内涝整治计划,9处已完成工程治理,7处通过管理措施解决积水内涝问题。
三是强化正本清源工程成效整改。加强统筹管理,对审计指出的59个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分清职责、分类推进整改。其中,未按图纸施工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存在系统性错接乱排问题的25个项目,2个已完成整改,另有23个在原项目施工范围外的问题,已纳入2020年提质增效工程进行整改;强化管道质量问题整改,45个项目已完成验收,剩余14个未竣工项目在整改后交由第三方进行复检。建立新建管道复核、问题反馈、督促整改长效机制,根据市、区关于管网建设“建设完成一段、检测一段、通水一段、移交一段”的要求,督促管养单位分段接收、限期排查复核,及时督促问题整改。
(二)“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5.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狠抓学习教育提升学习效果。建立完善“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组、直属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机关党建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学史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大力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下沉督查和包河攻坚,抽调39名党员干部支援街道社区开展一线疫情防控,组织各支部党员每周上街维护交通秩序。充分发挥“三会一课”“学习强国”等学习阵地作用,每月组织开展党员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强化以考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
二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将双重组织生活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加强督查考核,使党员领导干部认识到双重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之前,提前将时间、地点、主题等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以便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积极发挥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党支部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如实记载,同其他党员一样进行考勤、记录和管理。
三是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列入年度党组织党建工作计划,严格监督各支部按规定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态化列为党组会、直属机关党委会和各支部“三会一课”的“第一议题”。认真组织开展“三个一”讲党课活动。4月22日,党组书记、局长李家康同志率先以“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推动龙岗水务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主题,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党课。各支部书记也相继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题,给支部党员上了党课。
6.针对“基层组织建设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局直属机关党委于今年4月召开了全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陈徐侠组长参与指导、监督,对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印发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党建工作。
二是规范执行党员发展程序。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高标准发展党员,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充分保障党员的选举权、监督权等各项权利。督促党务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三是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督促各支部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签到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每次会议结束后及时、如实记录会议情况,严格按标准格式做好支部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印发党建工作交叉检查工作方案,每半年组织各支部开展交叉检查、集中评查,并通报检查结果,通过交叉检查促进相互监督和学习,达到共同进步的效果。
四是强化退休党员管理。加强退休党员管理,通过网络会议等形式,便利退休党员参加组织活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各项支部活动。积极推动退休党员党建工作社区化,充分发挥退休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7.针对“干部队伍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正在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全面配齐配强专业干部。通过公开招考方式大力引进高学历、高职称专业人才,大幅提高专业干部比例。上半年,公开选聘3名副高级专业干部,公开招聘4名公务员、8名“名校”硕士应届毕业生职员。上述人员入职后,我局公务员空缺率已下降至合理水平,职员空缺率下降至2%以内;公务员、职员共134人,其中环境、水利、土木等专业干部80人,占比有所提升。
二是积极理顺混编混岗问题。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积极理顺人员关系,规范人员岗位管理,逐步解决事业编制和公务员混岗问题。已将3名公务员从事业单位调回机关工作,理顺12名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关系,对水库管理中心6名事业编制实行“退一消一”管理。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交流轮岗制度,加大内部交流与轮岗力度,使人员配置更为合理,逐步实现人岗匹配。巡察整改期间,10人实现跨部门轮岗。
三是全面强化干部监管。制定印发人员出国(境)备案审批制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管理规定,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严格履行借用证件出入库登记手续、出国(境)审批手续,做到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对未按规定履行因私出国(境)审批或逾期上交出入境证件的同志进行严肃处理。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加强对公职人员回避有关规定的审核和管理工作,严格杜绝信息泄露、利益输送现象发生。组织公职人员全面签署“十个不准”承诺书,要求自觉遵守回避规定,当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情形时,主动申请回避。对新进人员和拟调整岗位人员严格把关,确保岗位安排符合回避要求。
四是强化编外人员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完善人员管理机制,制定印发了《区水务局第三方人员管理办法》,从严规范人员入口,就日常管理、保密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强化借用人员保密意识,全面签署保密协议,严禁泄密行为。严格按照聘用人员有关规定做好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工作,对第三方人员数量实行严控,非工作必须,不得擅自安排第三方人员进驻本局工作;项目结束或工作任务完成后及时退回,整改期间,第三方人员已撤回37人,调整29人。针对原龙口、炳坑水库管理处编外人员较多的问题,以全区聘员改革为契机,大力精简区水库管理中心编外聘员员额,对22名超员额人数,实行“退一消一”管理;以全区40座小型水库上收区管为契机,进一步压实区水库管理中心干部职工工作职责,实现减员增事,杜绝人浮于事。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8.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部门特点,组织各部门对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仔细排查,及时更新廉政风险防控目录,对梳理出来的29个风险点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对权力运行和廉洁从政的监督制约作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与此同时,制定考核标准,规范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并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以及遵守廉洁纪律的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
二是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制定印发《谈话提醒工作指引》,对和谁谈、谈什么、如何谈作出指引,突出作风、纪律、廉政等主题,对重要岗位、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风险环节负责人开展有针对性的提醒谈话。制定谈话台账,使用专门谈话记录本,通过约请谈话、个别谈话、个人要求谈话等多种形式,有效提升廉政提醒谈话深度、效果,做到谈话提醒“全覆盖”。对重点谈心谈话对象整改情况加强跟踪了解,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今年上半年,局领导班子共开展谈话提醒34人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共与46人进行了谈心谈话。
三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时修订完善《龙岗区水务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制定《深圳市龙岗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印发《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加强水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做好水务行业小散零星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落实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月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安全生产督导组,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定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强化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龙岗区水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双随机”执法检查、日常工作检查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监督管理,严格要求水务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2020-2021年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督促责任单位按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对风险进行识别,制定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并落实到位,同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的隐患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实现闭环整改。紧盯重点环节,确保在建项目施工安全。加强在建项目管理,强化对涉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起重吊重、顶管施工等危大工程、对施工用电、高空作业及吊装作业等事故易发、多发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治,彻底消除隐患。特别关注地下工程安全,加强对涉暗涵、暗渠施工、管网清淤、修复等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深圳市水务工程暗涵、暗渠等有限空间安全施工指引(试行)》要求,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加强宣传教育,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有限空间作业、深基坑等各类专项培训和警示教育,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9.针对“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严格”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力量。安排2名公务员、1名聘员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局直属机关党委及各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的作用,印发《区水务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组建4个纪检监察组,由19名党员干部分4组轮流承担明察暗访、作风纪律检查等工作职责,有效强化监督执纪力量。
二是全面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完善明察暗访相关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于日常检查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实名通报,形成震慑效应。上半年开展明察暗访2次,开展作风纪律检查6次,实名点人点事8人次。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问题协调机制,对于存在的问题,由局领导及时开会进行研究,明确职责,压实主体责任,以务实的作风、有效的措施、严格的执行,切实推进工作落实,不折不扣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深入贯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更新《区水务局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目录表》,主动从工作程序等方面查找出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风险点29个,明确防范措施和防控责任,及时堵塞漏洞、彻底消灭隐患。注重抓早抓小,将党员领导干部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列入局党组扩大会议议程,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并通过群发廉情提醒、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知高线、守底线。
四是强化违纪问题整改。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加强对临退休人员的教育管理,一视同仁严格监督执纪。注重抓早抓小,对于违纪人员和作风散漫人员,重点开展谈话提醒,帮助其提高认识、整改错误。与此同时,及时开展“回头看”,通过回访其身边领导同事,了解相关人员思想认识变化及问题整改情况,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10.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中关于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的规定,认真逐项对照整改,已全面完成自查自纠;将清退出的领导值班房,改为全局值班人员的备勤休息室,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整改成果;不定期对全局各办公室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及时整改超标准使用情况,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
二是全面清理借用服务对象车辆情况。修订完善《区水务局公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借用第三方人员自用车,全面清理由第三方提供工作用车的情况。巡察整改期间已全面清退第三方提供的车辆。与此同时,完善公务用车申请及必要的外勤用车费用报销管理。
三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我局全体公职人员签署并严格遵守《龙岗区公职人员政商交往“十个不准”》承诺书;将签署《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作为合同签署的必要环节,做到全面告知;严禁公职人员接受服务对象安排工作用餐,对发现违反纪律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控“三公”支出,公务接待一律按规定、按标准执行。
(四)“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11.针对“部分干部存在庸懒散漫问题”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印发《区水务局提升水政执法成效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水务违法案件和水事矛盾纠纷的办理机制,严格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间;制定《龙岗区正本清源小区效果评估及成效移交工作指引》,规范了管网移交、排水管理进小区移交工作程序,明确各方管养职责和移交标准。建立健全内部机制,理清局内设科室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对各科室职责严格界定,消除责任盲区;针对责任主体存在争议的工作事项,相关科室积极主动协调、共同作为,针对需要协调的个案,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协调解决,针对职责分工不明确的,及时通过局办公室报请局党组会研究明确。做好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主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严肃监督执纪,对推诿扯皮不作为的科室和个人,严肃问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二是严格规范案件处理程序。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案件处理的程序和办理流程。制定《区水务局信访案件包案制度》,明确领导包案范围和工作要求,严格结案程序,提升办理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案件审核程序,制定印发《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水务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所有执法案卷一律由法制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严肃工作作风纪律。严格上下班考勤纪律,严格落实请休假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迟到早退和无故脱岗行为。加强技术管控,通过技术手段对全局办公电脑进行扫描监测,对发现的非工作相关软件及时进行删除;严格网络准入,禁止WIFI和其他随身的网络热点接入单位网络,如有特殊需求,需经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局纪委加强明察暗访,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上网活动。
四是严格考勤管理。各科室(单位)按照有岗有责、定岗定责、人岗相适原则,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任务分工,确保人人有事、人人干事,杜绝出现“吃空饷”问题。实行去向牌管理制度,推进全局各科室、各单位考勤管理常态化工作。与临近退休人员开展座谈,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好最后一班岗。加强监督检查,局纪委对考勤工作采取不定期抽查,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干部,予以严肃处理。
12.针对“服务群众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信访工作力度。分管局领导每月听取一次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及时掌握信访工作动态。建立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对久拖不决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劳务工欠薪及重大信访问题,由局领导进行包案化解。加大信访业务培训力度,树立“群众事,无小事”的理念,在接到投诉后积极响应,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安排专人负责信访系统及电话等投诉的受理,专人跟踪办理直到案件办结,期间做好与投诉人沟通解释工作,严格在规定时限前回复投诉人。加强保密教育,严格保密纪律,对涉及到投诉人的个人信息等不宜公开的信息,督促经办部门严格控制知悉范围并做好保密工作。加强信访件督查督办力度,对长时间未能有效解决的信访问题,及时通报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督办,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在合理期限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做实民生民心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施工扰民、工程欠薪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治理,强化文明施工和严管重罚措施,切实加强对施工方的管理。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妥善解决相关单位提出的合理诉求,上半年,我局和施工单位共收到感谢信、锦旗等20件。严格按照交通部门批复要求进行占道施工,落实好“三个有人”指挥措施,严禁违规占道行为。严格要求所有在建工程落实农民工“两制”平台登记,农民工工资统一由国库支付至农民工专户,确保农民工工资每月准时发放;约谈总包单位,严格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因机械租赁费、工程量结算、土方运输费及拖欠工程款等引发的各类纠纷。加强宣传,在连续封闭围挡两端和中间显眼位置张贴《致市民朋友一封信》,让市民易于了解工程内容、施工期限和负责人联系电话,加强沟通,进而理解和包容治水工程;多措并举开展一系列治水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治水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
13.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监督处罚。切实加强对水务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监管,严格抓整改落实,对整改通知书实行跟踪督办、销号管理。从严监督从严处罚,对拒不整改、多次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实施合同处罚、行政处罚、上报不良行为,情节恶劣的依法清出水务市场,确保真监督、真检查、真处罚。
二是做实巡河工作。完善巡河指引,明确区、街、社区三级河长巡河履职重点,对各街道河长、社区级河长进行培训,切实发挥基层河长的作用。优化河长制考核方式,加大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考核比重,提升考核效能,扎实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有能”,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推动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制定2021年度压实基层河长责任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河长责任,进一步压实街道河长和社区河长责任,推进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上半年,我区区级河长共计巡河300余次,三级河长共计巡河5800余次,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650余项。
三是强化文风整顿。严格规范纪要发文格式,重新印制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纪要专用红头,区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其他专项会议纪要,规范纪要格式,避免再出现编号混用、排序颠倒的情况。严格加强发文必要性审核,抓好公文总量控制,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不重复发以往已有明确规定的文件;上级文件能指导解决问题的,不另行文;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上半年,以区水务局名义制发的各类编文号公文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5%。加强核稿人员培训,严把发文质量关,严把文稿审核关,严控公文字数和发送范围,切实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
(五)“工程建设和监管问题多,落实财经纪律有偏差”问题整改情况
14.针对“工程项目前期管理不严谨”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项目统筹规划。做好项目前期统筹管理,项目筹划期科学做好考核分析,在考核允许的情况下,充分预判项目实施的远期效果,对于缺乏上层次规划的项目,在筹划期充分征求规划及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做到系统筹划,精细管理,科学决策。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对龙岗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BO设施)定位进行专题研究,将研究报告提交至市水务局,及时向市水务局反馈了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功能定位及用地问题等意见,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对BO项目远期初雨处理功能进行论证,充分发挥BO项目的设计规模处理能力。
二是强化项目费用审核把关。加强工程项目前期费用的审核把关,做到费用计算科学、合理、精准,前期招标时,费用设定充分征求发改、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实现项目统筹精准化、科学化。修订完善了《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指引》等4项制度,规范建立局招标委员会,统筹全局招标工作,加强对全局招标方案的审查监督,从严审核各类工程建设招标方案、清标结果,确保招标工作合法合规。在考核时间允许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开展建设,在完成项目建议书后,以发改部门项目建议书中批复金额作为下一步招标依据。针对管网大排查项目,严格支付流程,提前将项目结算资料、费用支付等事项报区水污染治理专题会审议,提请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介入,对费用支付、单价核算进行审核把关,按照最终审核费用进行项目支付,杜绝多计或超付费用;全面核查大排查与管网运营工作的重复项目,加强数据共享,避免相同内容重复实施,加强管网运营单位的成本核算,严防重复计费。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和谈话提醒,切实增强履职责任心,严守廉洁自律的“底线”。
三是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修订完善我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制度开展政府采购工作。邀请专家对我局政府采购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一系列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提升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和法律意识,确保政府采购合法合规。
15.针对“对工程实施监管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规范工程基建程序。在考核时间允许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开展建设,在完成项目建议书后,以发改部门项目建议书中批复金额作为下一步招标依据,出现影响工程项目进展的基建程序问题时,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二是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加强水务工程监督管理,每月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原材料、实体结构的监督抽检,强化质量通病防治、施工过程质量管控,尽早发现并处置各类质量问题。加强项目管理体系化建设,完善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项目履约评价,对质量问题坚持严管重罚。对相关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履职的责任心,严守廉政、安全、质量三条底线。上半年,我局已开展4次双随机抽查,2次执法检查,已申报不良行为记录11宗。严监管工作常态化推进。
三是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肃认真抓好审计整改落实。落实主要负责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审计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亲自抓、亲自管,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主动认领、严肃整改,把整改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整改工作实效。对于区人大治水提质重点建议案督办和审计监督指出问题的重点事项,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家康同志先后4次到区人大和区审计局汇报有关事项,利用区人大开展治水提质重点建议案人大意见落实情况“回头看”调研检查的时机,向人大代表实地汇报整改情况并接受质询,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考验。
16.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修订完善了《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食堂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监管,保证不产生现金流,防止出现不规范支出。立行立改,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并调整工作岗位;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将计划财务和后勤管理职责纳入局机关(办公室),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管理。
二是建立健全合同履约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履约评价机制。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完整细化编制验收方案,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履约验收各项资料一律存档备查;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按合同约定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对于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服务单位,在政府网站上予以通报批评。严格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依法组织好建设项目履约评价工作,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上传至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系统,按规定约谈评价较差的承包商、依法惩戒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承包商。
三是严格规范支付管理。从严控制超付风险,严格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支付款项。依据招投标法和基建项目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债券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依照合同约定,按照进度拨付和使用债券资金,加强对专项债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法律意识、风险意识,明确采购合同一律由律师审核把关,确保合法合规,有效控制风险。
四是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举一反三,配置专人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及处置工作,确保账实相符。针对原环保科技服务中心因机构改革出现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原相关负责人沟通,积极查找实物,对于账实相符的,及时进行销账处理;对于有账无实物的,进行报损盘亏处理。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保证资产管理可跟踪,到期报废资产按要求及时处置,杜绝账实不符现象再次出现。
三、立足长远长效,持续深化整改,推动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很多工作还需要持续推进。我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驰而不息、抓铁有痕的精神,持续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局落地生根。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提升党组领导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在“四个融入”中循序整改,坚持把具体问题的整改与精神境界、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的提升相结合,相促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断提升依法依规履职本领。
(二)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强化队伍管理,着力解决混编混岗、管理失之以宽、能上不能下等问题,规范第三方人员管理,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坚持党建引领,抓好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党史学习教育,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充分调动和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创新突破、攻坚克难,实现党建工作与水务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同频共振。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工程、财务、人事等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监督惩罚力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全面整治工作中庸懒散漫问题,大力弘扬勇于担当作为、较真碰硬的优良作风。
(四)切实抓好巩固提高,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局党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局党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分阶段解决节点性问题,加快整改进度,不整改完不收兵。对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不断加以解决;对重点难点问题和矛盾集中的工作,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带头下沉一线一抓到底。坚持较真碰硬,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统筹推进水务事业各项任务,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体现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5-28945533;邮政信箱 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水务大楼211号613室、邮政编码518172;电子邮箱swjbgs@lg.gov.cn。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党组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