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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21日
  • 来源: 龙岗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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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9日至6月24日,深圳市区委交叉巡察第六组对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17日,深圳市区委交叉巡察第六组向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第一时间研究启动部署整改工作,深入学习深圳市区委交叉巡察第六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成立了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副局长为副组长,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统筹协调、任务制定、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推进。

  (二)聚焦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围绕巡察组提出的五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局党组逐条研究问题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和整改方向,研究制定了《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落实深圳市区委交叉巡察第六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59条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实效

  局党组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周局工作会上均针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落实进度情况;建立了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制”处理,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没整改到位决不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取得扎实成效。

  二、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对“党的领导有所弱化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方面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局党组统筹引领全面工作的理论基础。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修订印发《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工作及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工作内容、规范议事规则。三是优化机构设置。结合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形势变化,对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有关科室职能进行优化调整。四是强化党建引领,促进交流融合。开展东江潮红色文化博物馆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工青妇工作会议,统筹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开展;把下属事业单位纳入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开展范围。

  2.关于第一议题落实方面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和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7次,学习议题13个。二是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和专题学习会议5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为指导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开展的行动自觉。三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规范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活动。

  3.关于议事决策方面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执行新修订《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工作及议事规则》。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组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广泛征求意见,明确议事主题;会中充分沟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分类别明确党组会议记录具体要求,对重要人事任免议题完整记录考察、测评、票数、人选的政治素质、推荐考察、任免理由和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情况、会议表决情况等。

  (二)对“党的建设有所缺失方面”问题的整改

  4.关于党建工作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8月以来召开党员大会8次、支委会10次,局班子、支委会成员讲党课3次,邀请区委党校、区讲师团老师授专题党课3次。二是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9月份组织对各党支部、党小组工作手册进行检查2次,对记录不规范的要求进行整改,严格做到每次会议活动均记录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会议议题及会议内容等。

  5.关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方面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肃组织生活。坚持从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内容抓起,认真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组织生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11月11日,组织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征求了各相关部门意见,开展班子成员间、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间的谈心谈话,梳理问题清单,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准确查摆突出问题,查找问题78条,制定整改措施113条。三是严肃开展对照检视。组织各党小组开展对照检视,深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对照反馈问题开展自我检视、自我剖析。

  6.关于党组织关系接转方面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对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9-11月组织党务人员参加区直机关工委“新时代大讲堂”等党员培训4次共8人次;组织党务人员开展自学,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组织文件精神,掌握本级党组织接转权限和广东省党务系统、深圳市智慧党建系统相关转接程序及注意事项。二是加强党员管理。建立党员管理台账,对新入职党员职工,第一时间落实其党组织关系接收,对辞职党员职工,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就业单位。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短板方面”问题的整改

  7.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巡察以来,局党组会研究审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实现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研究制定了《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审议通过《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近三年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报告》,对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召开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书记与科室负责人签订《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深入开展廉洁机关建设。局党组书记讲《坚持党性原则,涵养清风正气》主题党课,邀请区委党校老师讲授专题党课2次,组织全体党员到廉政教育基地东江潮红色文化博物馆、家风家训馆参观学习,观看《围猎》《侥幸之祸》等4部警示教育片。三是严肃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互相之间、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开展谈心谈话13人次,科室负责人与科室职工之间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

  8.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落实区委(府)办年度文件精简任务要求,压缩发文数量。2020年8-11月我局全口径制发文221件,2019年8-11月全口径制发文为307件,同比压减38.9%。二是严控会议活动。组织开展会风会纪专项整治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重申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

  9.关于监督管理不到位方面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处置违规违纪现象。分别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予以谈话提醒、通报批评和辞退处理。二是组织开展局2020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廉洁提醒工作,节假日前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廉洁提醒信息;开展党纪国法专题培训,组织参加“龙岗清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知识学习、测试;开设“微学法”专栏,推送宪法、监察法、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案例解析6期。三是加强明察暗访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明察暗访工作制度(试行)》,巡察以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25次,及时处置有关违反工作纪律情况。

  10.关于廉政风险方面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通过开展以案促改专题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党纪国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9-10月份由各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全体负责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实现谈话提醒全覆盖;对有辞职意向的人员提前开展谈心谈话,了解离职动机,加强员工关怀。三加强干部职工管理。对临聘人员近亲属从事城市更新领域工作情况进行排查,建立了离职人员管理台账;制定了《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离职管理办法》。四是加强廉政风险监管。对城市更新全流程工作风险点和土地整备年度重点防控项目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风险目录并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五是加强人员轮岗交流,对4名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了轮岗交流。

  (四)对“选人用人和干部监督管理存在不足方面”问题的整改

  11.关于选人用人导向方面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开展局领导班子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问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提高局党组选人用人政策法规水平和纪律规矩意识。二是组织3名人事干部开展了选人用人相关政策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12.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和缺少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方面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优化干部结构。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要求,启动了有关干部提拔晋升程序,进一步充实中层干部力量、优化干部结构。二是创建“学习型机关”。8月以来,共组织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活动4次,230余人次参加,有效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业务能力与政策水平。三是积极开展群团活动。组织参加职工羽毛球活动、团员志愿服务岗活动、发放工会会员福利,进一步加强职工关怀。

  (五)对“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方面”问题的整改

  13.关于采购决策程序方面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执行市、区采购管理相关政策文件。成立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采购工作小组,针对招标采购项目,严格按程序经由采购岗审核、采购工作小组3名以上成员会审、采购工作小组审核后,方可提交局党组会进行审议。二是组织开展采购业务培训。10月开展采购业务专题培训,组织采购工作小组全体成员深入学习各级采购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夯实采购业务基础。三是修订完善《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采购管理规定》,在内控审核环节对采购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采购管理规定的作退回处理。

  14. 关于培训开展方面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执行《龙岗区区级机关培训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干部市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培训费用开支标准。二是加强财经法规和培训业务学习。9月份组织3名财务干部专题学习《龙岗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组织3名人事干部专题学习《龙岗区区级机关培训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培训业务工作水平。

  15.关于合同款项支付方面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合同管理办法》,印发《关于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类资金监管,规范经费的调剂使用和审批事宜。二是加强预算管理。统筹做好2021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针对性;优化年度预算项目支付任务分解,严格执行每月预算支出。三是加强财经法规知识宣传。在微信工作群推送财经、费用报销相关知识,进一步规范费用报销工作流程。

  16.关于招标手续方面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执行市、区采购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及《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合同管理办法》,修订完善《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采购管理规定》《龙岗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采购实施细则》;完善内控系统合同授权模块,对合同授权进行了规范。二是规范开展采购招标工作。制定了采购流程图和《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规划研究招标方案模板》,严格按照采购流程、模板执行公开招标手续。三是加强招标业务监管。10月份组织对局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招标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专题学习;完善内控系统合同到期提醒机制,实现了合同续订或到期前自动提醒。

  17.关于追回工程项目费用方面问题。

  整改状态:正在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积极组织对相关款项进行追讨。2020年8月12日,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就深惠路沿线景观整治龙岗段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对我局提起仲裁,我局积极应诉,并向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仲裁反请求申请书》,要求该单位退回多付设计费并支付相应利息。二是9月份组织4名经办人员集体学习《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的若干意见》《龙岗区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城市更新项目内及周边公共设施管理规定》等政策性规范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三是优化校核机制。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了AB角分工,每个项目均需经AB角审核后,方可报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四是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台账,安排专人对节点即将到期的项目进行专项督办,避免出现项目超期情况。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坚定政治立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和财务内控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制度;进一步加大纪律监督力度,加强党的纪律执行情况日常监督检查,严肃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深化整改成果

  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对巡察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上升到制度层面,转化为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同时,通过加强日常管理、开展“回头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真正把整改成果应用到改进我局工作当中,不断促进全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事业繁荣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5-28948961;邮政信箱: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腾飞路天安数码城6号大厦一楼大厅、邮政编码518172;电子邮箱lgqcsgxj@lg.gov.cn。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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