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7月2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2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进巡察整改出实效、见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落实。在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统筹协调;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围绕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落实到日常重点工作推进中,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开展督导协调,由分管局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牵头强化整改责任落实。
(三)注重建章立制,确保标本兼治。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整改,确保巡察整改落实真到位见实效,在注重解决巡察组反馈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党的建设、采购管理、资金监管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有效堵塞管理漏洞,构建问题解决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规范及丰富学习形式,拓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广度和深度,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2024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6次,其中成员主讲6次,集体研讨9次,专家辅导1次。2025年以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1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内容,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充分认识调查研究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开展调查研究作为政治要求和工作抓手。在开展课题调研过程中,聚焦更新整备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扎实深入基层调研,下沉一线掌握实情,精准提出对策措施。
三是认真学习贯彻城市更新领域重要文件。组织集体学习《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扎实实抓好贯彻落实。
四是严格贯彻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对“第一议题”制度、“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专题研讨培训制度等十项制度机制作出具体的规定。认真落实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机制,结合国务院发布的“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等一系列政策红利,会同市、区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夯实“一项目一方案”,全力解决风险项目问题。
2.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
一是积极统筹谋划推进重点城市更新项目。对于正在区级部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前期调研与评估;积极开展与前期服务商的接洽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的指导和解释。对于区级层面工作已基本完成的项目,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实时跟踪项目进展,协调市政府尽快完成立项审批。
二是探索推动全区城市更新类“工业上楼”项目。“工业上楼”项目存在需重新编制方案再按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路径报审、不符合按照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路径推动条件、经济可行性较低等问题,下一步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将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政策,依规依法推进项目。
三是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中力量攻坚城中村改造项目,做实做细政策宣传引导,大力开展项目意愿征集工作,后续将结合意愿征集及初步信息核查情况,进一步深化项目实施方案,推动项目实施。
四是加强专项监管资金管理。全面梳理全区城市更新项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对于欠缴监管资金的项目,会同辖区街道办向实施主体核发催告函及行政决定书。在申请强制执行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再次催告开发商履行义务。委托律师事务所准备相关函件,对再次催告仍拒不履行的项目,向人民法院申请非诉强制执行。
3.补强土地整备工作短板
一是加强全区土地整备工作统筹。全面梳理辖区内已列计划项目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土地整备项目台账,对于确实没有正式选址红线且建设单位暂缓推进的项目,及时清理调出计划。加快推进大面积产业整备项目入库工作,全面梳理大面积产业空间土地整备项目现阶段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阻点难点问题,会同相关单位分析研判,分类施策,有序推进,量力而行。
二是大力推动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强化计划立项可行性审查,精准整备,统筹全区现有资源,优先推动重点项目,强化项目过程指导、监督实施。针对项目问题,会同相关单位充分利用领导小组和大面积产业空间指挥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统筹各职能部门协同作战,形成“全区一盘棋”工作格局。在项目实施方案及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编制启动时,积极对接街道办,加强前期介入、方案预审及业务指导。选派干部支援街道土地整备工作,针对产业用地整备任务较重的街道,派驻专门工作指导组,全过程参与、指导街道一线加强土地整备攻坚。
4.积极防范重大风险
一是全力应对城市更新领域重点风险。充分梳理项目的难点痛点,深入走访调研城市更新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细化拖欠过渡费项目处置标准及完成时间,形成“一项目一方案”,实行近、中、远期处置计划。督促企业通过出售股权、项目、资产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筹措资金支付项目过渡费。
二是扎实做好信访维稳。提前预警、提早介入,依法依规解决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领域矛盾风险,充分发挥民生诉求的探头作用,会同街道办做好风险研判工作,抓早抓小,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前瞻预防、前端化解、前期处置上,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政府、企业、权利人沟通机制,会同相关单位主动与业主代表沟通座谈,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通报项目进展情况,释疑解惑、化解矛盾,引导权利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
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定期研究和部署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监督,对于已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未拆除的建筑物,特别是老旧房屋,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及风险防控,消除安全隐患。定期督促各街道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日常安全生产督导和抽查频次,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四是切实加强保密工作。加强管理监督,组织专人不定期对文印室进行检查,排查是否打印内部文件,督促各科室及时取走相关材料。加强内部文件及涉密文件的流转和管理,严格按照涉密人员管理指南要求,将相关工作人员纳入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加强保密教育,对全局干部职工和服务外包人员开展保密教育,提升保密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1.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部署。组织集体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定期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研究制定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局党组书记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与班子成员进行“一对一”谈话,深入了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措施。
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增加落实“一岗双责”、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工作内容,压实分管局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责任落实督促,党组书记在局党组会上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制定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引,从管党治党、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反腐败斗争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强化督导检查,每月向各党支部发布党建工作指引,按照每季度一检查的工作要求,由专人检查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党支部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责任。
2.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一是抓好“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工作落实。局党组书记每半年在党组会上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严格落实新进班子成员“十个不准”自查申报制度,新进局领导第一时间签订同级监督责任书,填报《龙岗区公职人员执行政商交往“十个不准”自查情况申报表》《领导班子成员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表》。
二是严格抓实日常监督。强化纪检工作统筹,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干部队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有效推动纪律作风持续向好。积极开展日常监督培训,邀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与部分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座谈,提升做好监督工作信心。严格落实廉政家访制度,针对新提拔局领导、科级干部开展家访活动,掌握其家风家教情况,听取家庭成员意见和建议。
三是做好廉政风险排查防范。组织对业务廉政风险进行梳理,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围绕工作流程梳理主要廉政风险点,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编外人员离职从业管理,编外人员离职时,与编外聘用人员签订离职保密承诺书和离职从业承诺书,做好教育引导,告知其离职后不得到房地产企业任职等有关约束规定。
3.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一是制定完善采购流程图。修订局采购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采购流程图,确立清晰的采购决策流程,确保从需求提出、审批、上会、采购执行到验收每一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指引。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局采购工作沟通协调群,将各科室采购经办人员、财务人员纳入群内,方便及时沟通解决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采购督导检查。要求合同管理员、采购审核岗在采购申请阶段,督促提醒各科室采购经办人在采购公告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呈批和合同签订,跟进合同签批情况,确保合同按期按程序签订。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加强监管,定期核查采购执行及合同签订情况,坚决杜绝出现程序倒置问题。
三是追讨超额支付款项。发函督促第三方评估公司退回超额支付款项,会同街道办完成追缴。强化提醒教育,坚持抓早抓小,约谈相关工作人员,提醒严格按照要求履职尽责,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责任心。
四是强化采购信息时效性。举一反三,要求采购科室在采购前通过向供应商了解、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比、询问兄弟单位采购情况等途径开展市场调查,了解市场行情、兄弟单位同类项目采购情况,确保采购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高采购效率。
五是规范报账管理。根据报账工作指引,细化培训费报账要求,进一步明确培训费报账所需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将培训费报账所需材料清单供工作人员学习对照执行。加强对财务人员及有关培训组织人员的培训,督促严格对照培训费报账工作指引和清单要求,准备报账相关材料。
六是严格培训管理。按要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备。规范培训主题管理,确保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需求紧密结合。加强培训过程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培训工作,严格落实签到制度。
4.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一是抓实“一户一栋”征拆赔偿监管。督促各街道办进一步完善土地整备与房屋征收权属核查工作审查机制,由街道审核“一户一栋”权属核查结果。进一步完善评估督导监督机制,压实评估督导单位责任,在《项目评估督导合同》增加相关条款内容,明确要求督导单位对街道报送的“一户一栋”等权属核查资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对存在违规问题的“一户一栋”赔偿分类处置。
二是强化对违法建筑征拆补偿的审核把关。完善工作制度,会同各街道办有针对性地完善区级及街道层面的有关审核工作制度,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资料报审要求。统筹各街道进一步梳理分析各自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征拆补偿的审核把关。
三是加强“已征未拆”物业监管。梳理并建立“已征未拆”物业台账,做好分类处置,完善合同预警及监管长效机制。坚持抓早抓小,约谈相关工作人员,提醒严格按照要求履职尽责。
四是做好过渡费发放监管。对于已签约的需要分配安置房项目,协调相关街道办落实安置房分配并停发过渡费。对于安置房物业产权尚未理清的项目,协调相关街道尽快对物业进行明确产权并移交,并停发过渡费。
五是完善安置房管理。关于移交运营出租安置房管理事项,督促相关单位履行房屋及租金追收职责,尽快追缴拖欠的安置房占用费,每季度更新报送安置房占用费收入情况。关于空置房管理事项,落实安置房日常管理制度,每季度对安置房巡查台账进行检查、对管理单位进行履约考核,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六是优化供应商采购管理。做好市场调查研究,扩宽采购渠道,将服务质量好,价格合理的供应商纳入采购范围。强化企业关联审查,把对企业关联性审查作为必审事项,加大对报价资料的审查力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途径审查报价三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加强企业资质预审,在邀请投标前,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进行严格预审,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业绩和资质要求。
七是严格项目采购询价管理。进一步规范三方采购询价程序,加大审查力度,如发现被邀请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取消参与资格。严格执行采购公示流程,安排专人跟进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局采购工作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内部公示流程,在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对中标(成交)结果及参与供应商投标情况进行公示。
5.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在一楼大厅设置群众接待台,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做好来访登记、引导等服务。协调物业加强配合,做好来访群众接待服务。设置信访接待室,第一时间安排业务口工作人员接待来访群众,了解群众诉求。
二是提高办文办会效率。办文方面,严控发文数量,严格控制文件的印发范围;严把发文关口,加强发文管理;规范意见征求,征求意见只发有明确相关任务的单位,杜绝“走过场”“撒网式”征求意见。办会方面,提倡视频会议,削减重复开会;严格控制参会人员,召开会议要求主题明确、议程简洁、规范,缩短会议时间。
三是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强化业务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财务报告编制、决算编报等培训,熟悉各个财务系统的操作流程。由财务人员独立完成决算编报、财务报告编报等本职工作。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切实提高执行力。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市、区领导相关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调度,加强督查督办,按照“三个一”要求推进区领导交办事项,定期研究部署重点更新单元、城中村改造、重点风险项目处置、土地整备等区重点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确保上级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工作系统谋划。提前研究、认真谋划,结合实际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督办,制定《党组会议定事项督办表》,指定专人及时对党组会议定事项进行督办,确保议定事项落实到位。强化安全生产督导,严格落实局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方案,建立全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联系机制,强化对各街道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监督。
三是强化对土地整备工作统筹。完善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将土地整备重点片区统筹规划、重点项目部署研究推进等土地整备重点工作纳入局党组议事内容。成立统一采购工作小组,明确由采购工作小组全面领导局机关、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采购工作,负责总体政策制定、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统一编制使用预算,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部门预算由局办公室审核后会同局本级预算一同报局党组会审议。做实土地整备科职能,充实完善职责,推动实现实体化运作。
四是增强民主生活会严肃性。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工作要求,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时,班子成员认真准备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见人见事,查摆问题突出,剖析问题深刻。局党组书记认真统筹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阅把关。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班子成员之间批评客观公正,一针见血,触及思想和灵魂。
2.高质量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大力培养年轻干部,将优秀年轻干部纳入提拔晋升计划,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制度,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规范机构编制使用。开展任职备案,对跨科室交流的人员进行重新任职,及时完成备案手续。
二是扎实抓好干部培训。结合上级有关培训要求,制定完善年度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跟进落实完成。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培训,重点围绕国家、省、市、区出台的涉及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领域最新政策,以及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及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业务学习,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专业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三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学习《龙岗区科级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工作操作指南》,提升业务水平。严格按照工作操作指南选拔任用干部,及时归档材料,确保各环节存档材料完整准确。严格履行提拔任用程序,在党员干部提拔任用前,必须经所在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研究,对是否同意提拔使用提出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四是严格请休假管理。严格按照请休假审批流程,指定专人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程序规范、制度落实到位。强化提醒教育,坚持抓早抓小,约谈相关工作人员,要求严格遵守请休假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
3.抓好基层党建
一是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合理设置党支部,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结合机构改革后的科室调整情况,对党支部进行调整,并完成党总支部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并实施党员发展计划,教育引导优秀年轻干部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是做实做细党务工作。有序开展学习培训,制定并实施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党支部书记参加培训,邀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业务骨干为全体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培训。做好党务人员备案,对党务人员的政治面貌等信息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出现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的现象。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党员关系转接。
三是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规范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每月定期向各党支部发布“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内容指引,提醒各党支部按照指引扎实开展相关活动。强化督导检查,每季度督查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对不按时不按要求开展活动的党支部通报批评。加强教育管理,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引领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活动。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强化对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研究部署。巡视巡察方面,对涉及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事项,提高政治站位,第一时间提请局党组会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巡视巡察整改事项落实到位。审计发现问题方面,收到审计报告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或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等,推动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2.做好问题整改落实
一是加强对“小产权房”交易问题整改落实。注重政策宣传,为严厉防范和打击违法建筑交易行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阐释“小产权房”交易风险。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于城市更新市场主体与未经核实确认的物业权利人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不予备案,对于未完成权利人核实工作的城市更新项目不得开展下一步审批工作。定期开展整治行动,要求项目范围内意向开发单位、社区股份公司不得参与“旧改指标”买卖,提醒各街道办定期整治和持续监管。
二是抓好采购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教育培训,组织采购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采购工作流程等,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制定和完善采购流程图,确立清晰的采购决策流程,确保从需求提出、审批、上会、采购执行到验收的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操作指引;严格执行采购决策流程,采购工作小组定期对采购流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流程有效执行。
三是强化有关项目地价款追缴。按照审计部门要求,通过法律途径追缴有关项目地价(利息、滞纳金),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提交立案材料,龙岗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下一步会同相关单位协调龙岗区人民法院继续推进强制执行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真正到位,做到问题个个整改、任务件件落实、措施条条落地,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效。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同时,综合运用巡察整改成果,锤炼队伍、提升能力,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推动发展、提升水平的过程,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1月14日至12月14日。
联系电话:0755-28948952;邮政信箱: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2217室,邮政编码:518172;电子邮箱:lgqcsgxj@lg.gov.cn。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