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龙岗区“能力作风提升年”,全区将以此为抓手,聚焦问题、迎难而上,以自我革命精神深刻检视剖析能力作风方面问题,以能力作风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为进一步申明纪律政策和要求,龙岗区纪委监委推出【清风君说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通过情景问答、以案说纪、漫画图解等形式,深入浅出解析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这么想对吗?
老刘是社区党委书记,2019年春节前夕,承接辖区零星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小张来到老刘办公室,送给老刘共计价值25000元的购物卡,并让老刘帮忙将其中一部分转交社区其他人,希望跟社区搞好关系。老刘心想:自己平时和小张像朋友一样相处,逢年过节朋友间互相“问候”是正常的人情往来,何况自己也没有为小张办什么违规的事,收下购物卡应该问题不大,便愉快地接受了小张的“心意”,将大部分购物卡自己留下,其余的随后分给社区相关人员。
清风君如是说
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党员干部,人情味要有,党性原则更要强。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往往披着传统礼数中“礼尚往来”外衣,实质却是滋生腐败的起点。小张作为老刘所在辖区的项目承包方,其送给老刘和其它社区人员的购物卡,本意就是通过“感情投资”谋求好处,也明显超出了正常人情往来的范畴。“洁不洁,看过节”,作为社区党委书记,老刘没有在节日期间紧绷廉洁自律之弦,而是心安理得将购物卡收下,其行为已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8月18日)
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条例第八十八条对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作了相关规定,但并不是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一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也就是说,对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一律不准收受。二是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要予以纪律处分。这是新的规定,即日常生活中收受同事、同学、老乡、朋友等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虽与公正执行公务无关,但如果“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要予以处分。
最终,老刘因带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受到从重处分,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其余社区人员也受到相应处分。
相关案例
2015年至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孙某任区项目中心工程师期间,先后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人民币4000元;2018年2月,孙某在借调区维管中心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协调某工程进度,收受该工程负责人所送的人民币1800元和大红袍茶叶。此外,2013年至2018年,孙某在区项目中心、区维管中心工作期间,先后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2018年9月,孙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延伸阅读
不难发现,企业老板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送红包礼金,往往是看中了他们手中的权力,期待他们关键时刻大开方便之门,企业老板大多以联络感情为托词,逢年过节通过送红包礼金慢慢渗透。收受礼品礼金的背后,实质是利益交换,实质是权力的衍生品。送礼行为实际上是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攻击的“糖衣炮弹”,其最大的作用是腐蚀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逃避监督,送礼收礼也在不断改头换面、花样翻新。比如,通过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提货券等收送礼品礼金;避开关键节点,错峰收送节礼;以办公用品等名义虚列开支套取费用送礼;通过网购、快递直接寄送礼品。收送形式也是五花八门、日趋隐蔽。有的打着“走亲访友”幌子送,有的找“推广土特产”借口送,有的以“劳动报酬”名义送……其手段不可谓不“创新”。但是,外在表现千变万化,问题实质都是通过“感情投资”来谋求好处。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就是从战战兢兢收受烟酒茶、小红包开始,到肆无忌惮收受贵重礼品、巨额礼金,最后滑入腐败堕落深渊的。对于这种“小恩小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脑子绷紧一根“弦”,心房多上一把“锁”,时刻管住“手”和“嘴”,不越红线,不踩底线,严守公私界限,不该收的坚决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