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机关拟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李振满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或者处理活动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5月27日15时00分
二、听证会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3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需均为绿码)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5-84615666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