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的规定,现对申请处理地块编号:604202000006B(普查申报编号:604010145205B,604010145255B)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分宗定界”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即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14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联系电话:84810426,联系地址:龙岗街道执法队312室。
龙岗街道查违办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