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街道小型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发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1、项目编号:LGJD2020-0001
2、项目名称:龙岗街道小型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3、项目概况:
(1)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45万元;
(2)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4、供应商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维修、汽车美容;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需具备交通部门颁发二类以上有效期内的维修许可证;
②具备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维修人员不少于6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维修人员不少于2人(由供应商提供证书复印件)。
5、成交原则和程序:
(1)按供应商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前10名作预备报价供应商;
(2)由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预备报价供应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3家正式报价供应商;
(3)报价供应商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根据项目需求报出价格,通过对供应商的报价、服务质量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价,确定供应商。
6、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7、报名方式
通过邮箱方式进行报名,以采购方邮箱收件时间作为供应商报名的先后顺序。(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采购公告供应商资质条件里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资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含有股东信息及主要成员信息等详细资料)等相关证件扫描件且证件须在有效期内,联系人及电话,发送至邮箱(lgjdcgxz123@lg.gov.cn)注:因街道网上发布采购项目较多,各供应商报名时须将要报名的采购项目名称一并发送到邮箱,以免错报项目。
8、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抽签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23日下午2点30分;
(2)抽签时间:以采购方电话通知为准(需提前十分钟到场签到);
(3)抽签及报价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主楼2楼采购室;
(4)逾期到达或不符合采购项目规定的报价恕不接受。
注:供应商代表需携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报价单(需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2)到场(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不低于90天)。
9、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行政事务中心
单位及项目联系人:孙先生、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5-84812399、0755-84802876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2号龙岗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