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腾达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未履行本机关于2026年1月27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深龙龙岗城行罚决字第25号),且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催告书(文号:[2026]深龙龙岗城行催告字第4号),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该催告书(详见附件)。
你单位应当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有陈述、申辩意见,应于前述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无正当理由仍不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催告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84615666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碧新路2032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