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 1.核减城市更新面积58475.7㎡,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清扫保洁需核减金额为1531002.71元,爱卫消杀和四害防治需核减金额为76439.23元,共需核减金额为1607441.94元; 2.核减区属公园消杀面积1701554.05㎡,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需核减金额为2688738.99元; 3.核减街属公园消杀面积27704.12㎡,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需核减金额为43777.13元; 4.我中心将城市管家涉及的25个广场公园面积纳入绿化板块,并对费用进行核减,每年核减金额为547998.18元,核减日期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5.因未聘请测绘公司进行测绘,所以导致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核减的城市更新项目部分区域存在核减时间滞后及核减面积不准确。经核算,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应核减面积为51182.09㎡(其中硬底化面积45473.2㎡、绿化带面积5708.89㎡),清扫保洁应核减金额1365930.6元,已扣除金额为707264.6元,需补扣金额为658666元;爱卫消杀和四害防治应核减金额78144.3元,已扣除金额为40441.8元,需补扣金额为37702.5元。 |